返回

星河贵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三章 小看的代价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李逸风发现林海越来越厉害了,他这番话的反击有理有据,挡开了他他对他擅自打着正义的幌子做一个违背法律的审判者这种危险的指控,毕竟所谓的审判者和“无法无天”这样的词语没有什么区别。

    而林海说自己是逮捕者,则完全符合法律条例,毕竟公民逮捕权实施遭遇致命威胁,他可以反击以致命武力,从而杀死加纳森。

    正因为这样诞生在大开拓时期的条例十分不清晰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所以目前被后来加入的各条宪章顶到了很不起眼的角落。但是总是不妨碍林海,将这条宪法从蒙尘的角落里找出来加以发扬光大。

    其实也不担心别人学以致用。因为如果没有那台超级机甲,林海早就死了

    李逸风顿了顿,凛冽道,“我还知道些小道消息,那台机甲是某个研究所的机密要物,这种危险兵器竟然被人给你挪用了出来,我想这件事情,必须要追查到底,让做这件事的人付出代价”

    “你不是这个事件的调查组,所以这件事也就不由你费心了。”林海依然是那般平静道,“而且,你怎么就能笃定别人没有经过正常手续?”

    经过正常手续调用一台机甲帮助你杀米兰星区议长?

    李逸风眼角绷张了张,但随即他又控制住,听到自己的声音森寒道,“你到首都星来做什么?”

    他承认,在现阶段,他确实拿林海毫无办法。

    他不能和林海大打出手宣泄自己的愤怒。也无法从言辞上驳倒对方。甚至此刻还不能用自己的身份来压制他。因为他的旁边就是兰德家族的少主陆铭,还有一个“首都小魔女”之称的陆曼娜。

    无论这以神秘莫测目的进入首都星的两人和林海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此时都不能发作。

    他现在开始担心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林海到此的目的。

    林海为什么要来到首都星圈。

    他此时已经有了一丝不详的预感。若是林海为那个女子而来。那么他可以预感到,未来的可怕后果。

    强烈悔婚的夏盈拒绝了和陈氏贵族的联姻。那么除非她消失在帝国主流视野,放弃她影响力很大主播的身份,未来进入下三延星系或者一个让人找不到的地方安静做一个普通女子,和一个平凡人结婚生子亦或者永远独身。那么否则任何一个敢和她有联系的男人,都等同于得罪了陈氏。

    感受到一丝血腥气的李逸风一定要问明白林海这个目的。

    而哪怕林海不会直接说明,只需要看他回答的任何一丝端倪,李逸风也自信能找出那个原因。

    其实林海已经回答了他很多个问题。

    他并不想再回应一见到自己后,就紧张兮兮如临大敌问题层出不穷不停的李逸风。

    这点林海向来随心所欲,他只要不想回答,哪怕面前是李逸风,也不可能拗得开他的嘴巴。

    但大概是因为新南星海鸥号,他和李逸风打了一架,又在遇袭后,李逸风面对战友遇难目眦欲裂的表情。这个让他颇为印象深刻的人,林海还是决定再回答他这个问题。因为即便不是林海说明,他回去后也会清楚。

    “我来服役。”林海看着他道,“皇家青年骑士团服役。”

    李逸风的眼珠,缓缓瞪大,旋儿他明白林海说的是真话。而且这也是他唯一的目的。他开始疑惑为什么林海没有要找寻夏盈的意思,但随即反应过来,如果你知道一件事情是灾难,哪怕你再如何不舍,也必须接受结果。

    林海就是接受了某个结果。

    这让李逸风突然松了一口气。

    而后,他的目光又凛冽了起来,“一个无组织无纪律的人,竟然想要进入青年骑士团……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对骑士团的侮辱吗?”

    李逸风冷冷一笑,“想要真正加入骑士团服役,你还太乐观了……”

    “等你不被淘汰再说吧”

    随即他再也不和林海多说,和安娜苏等人告别后,头也不回离开宴会。

    李逸风一席话,醍醐灌顶般一言惊醒周围人。

    甚至连那个本说要离开,却被李逸风到来吸引,一直站在门边的藤棘,都朝林海望来了一丝轻蔑自得的神色。

    皇家青年骑士团,那是这么容易就能留得下来的。每次招收都会有极为严格的淘汰率,入门还要经过一系列考核。所以能加入青年骑士团,就已经非常的了不起。

    而此刻李逸风这番冷冷话语,让人立即担忧林海的处境。

    先是藤棘,如今又是李逸风。谁都知道李逸风目前是骑士团三大营黎明营的教官。在骑士团中拥有一定威权,而他刚才表现出和林海的不和……只怕,林海这次想要留在骑士团,将是万分困难的一件事。

    连番此变故,已经多留无益,眼看着陆铭林海三人都打算告辞离开。此间主人的安娜苏便看了看林海,又朝陆铭两人轻轻叹道,“事先并不知道林先生和李少校之间有些误会,但我看林先生性情平和,而且立下授首加纳森大功。李少校定然是有些偏见……改日有机会我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