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猎魔编年史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77章 棋子的结局(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更多小说 ltxsba.com    【一个棋局的胜利,最重要的是棋手必须精于运用每个棋子的特,并在适当的时候懂得取舍……】

    “哈哈……十多年,开什么玩笑,你那是还不过是个孩子,”

    业火先生冷笑道

    “你什么时候找到霜寒和龙姬两个元素家族后裔的,需要我提醒你吗,”

    凯撒笑着说

    “难道从那时候开始你就在计划这一切,计划怎样对付我,”

    业火先生环视周围那破损的墙体,以及不停涌入楼层的自來水,震惊的问道,

    “不,请不要自视过高,在我的计划里,你以及你部队的覆灭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整个元素家族在你死后,再也不会有人死于天人的手中,放心吧,”

    凯撒露出他那标志性的谦恭笑容,以绝不容置疑的态度和坚定的表情直面业火先生,

    “在你找到霜寒姐妹之前,我就已经看上了她这种与生俱來的天赋能力,或者说,那时候的你四处寻找流落世界各角落的元素家族后裔时,是我向你提供了线索,你才可以找到他们两姐妹的,”

    凯撒继续不紧不慢的说道

    而业火先生的脸色则越來越难看,从最开始的耻笑,到如今的他脸上不禁沒有了笑容,而且变得越來越凝重,开始思索过去的种种,

    “你在我们内部有内应……你有意用霜寒的力量來克制我……”

    “当然,”凯撒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从一开始,你就希望我把霜寒和龙姬的天赋能力提升到极致,然后你再窃取……”

    贯穿伤的伤口有一个很大的特,就是失血速度特别快,年纪已不小的业火,随着血液的大量流失,逐渐连说话都十分困难,更别说运用能力向近在咫尺的凯撒展开攻击,

    “你的时间不多了,但我还是会在那之前,把你所想知道的全部告诉你,毕竟你是这个棋盘里第二个将要被舍弃的重要棋子,”

    看了看右腕上手表的凯撒,继续以谦恭的笑容面对业火先生,话中似乎暗示他即将要对对方下手了,

    五分钟后,用以封锁整个楼层,遮挡所有玻璃的的钢板几乎在同一时间被快速切割,在钢板断裂的同时,数十名身穿黑色钜质战术服,手持自动步枪等武器的天人士兵破窗而入,从窗外军用直升机直接跃进卡普亚之心第219层的他们,身上甚至沒有用任何保护绳之类的东西,

    尽管此刻的业火先生已经沒有多少发起攻势的能力,但眼前的一切,依然令他十分的震惊,要知道,从直升机机舱中跃出,直接到达楼层的室内,这中间可是有着起码五六米的距离,绝不是不依靠助跑,原地跳跃便可以完成的长度,

    而本身在直升机内的天人士兵,根本不可能在狭窄的机舱中做出助跑的动作,

    “他们……”

    在那黑洞洞的枪口前,业火先生心头有多了一个疑问,如今的他面对数十名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天人士兵,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或者闪避的能力,因为他的双脚乃至下半身,都已完全被寒冰所包裹,半分都挪动不了,

    “他们就是天人的未來……”

    凯撒朝那些前排以蹲姿,后排以站姿,纷纷把枪口指向业火先生的士兵,露出欣慰的笑容,

    “哈哈……”

    业火先生望着凯撒狂笑

    笑声中毫不掩饰当中的悲凉意味……

    砰砰砰砰,,

    黑洞洞的枪口中伴着火焰,喷吐出一颗颗致命的子弹,并且全部命中它们的目标 ,, 业火先生,在一轮自动步枪疯狂的咆哮声之中,身上起码中了百多发子弹的业火,最终倒在了血泊当中,与此同时,他身上所覆盖的冰也随之变回了水的状态,

    在他倒下后,弥漫在他身体周围的血雾,足足过好了几秒才完全散去,

    “和雷傲一样,你这个元素家族的族长,也会人类的生存付出了宝贵的性命,”

    彻底杀掉业火先生后的凯撒,脸上并沒有半喜悦,反而走到业火尸体旁,蹲下并伸手把对方半张的眼睛慢慢的合起來,凯撒说话的语气中,甚至还有几分绝不亚于业火的悲凉感,

    “联系楼上,告诉他们 ,, 危机已经解除了,”

    片刻后,表情恢复平静的凯撒,稍稍回头向士兵下令,

    其中一名看似是队长的士兵,用力了头,然后马上利用猎者之眼的通讯功能与楼上联系,

    在业火先生被赶來的天人士兵彻底打成马蜂窝之前的五分钟,凯撒解答了他心中的疑问,

    业火先生,作为元素家族族长的后裔,他自小便拥有着要向天人组织复仇,并控制天人组织统治整个世界的想法,成人后的他,虽然麾下带领着数百名家族后裔,但他并不满足,于是开始走遍世界的寻找那些失落的后裔,为自己的复仇大计密锣紧鼓的筹备着,

    而在十多年前,他根据族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身为孤儿的霜寒与龙姬两姐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