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寻龙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八章 大显身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七十八章大显身手

    达多想不到项思龙会来上这么一招,气得咬牙切齿的狠声道:

    “好!大家就来个同归于尽吧!”

    说着就欲去敲铜锣,只吓得童千斤和魔尊法王率先从坐席上飞起身形大喊道:

    “真主休怒!有事请慢慢商量嘛!何必拼死拼活的呢?”

    达多一愣,冲魔尊法王道:

    “西门空宇是你师父,难道他就没有教你怎样解除菌蛊的方法吗?”’魔尊法王苦笑道:

    “要是教了我,我会如此惊慌么?唉,这五倍子菌蛊乃是我师父最近试验成功的一种蛊毒,还没来得及研制出解药,为了对付项少侠,就给派上用场了,他是想致项少侠身边所有的人于死地的。现在大家都中了此蛊毒,还是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判,看可以商谈出能否让各自都满意的办法吧!”

    达多脸上神色甚是阴晴不定的连连变了又变,沉默片刻,望向项思龙和解灵道:

    “除非他们两个答应作我的下属!否则……嘿,我一个人的性命换这么多人的性命,可不谓不划算!”

    解灵冷笑一声道:

    “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不过,你看清楚你手中那面铜锣是不是真的‘子午断魂锣’?”

    说完缓缓从革囊中掏出一面与达多手中一模一样的铜锣,放在掌心,神色冷静的默—运功,铜锣顿时被解灵的掌力给震成千百块碎片,只听得他冷冷道:

    “你敲啊!没有人会惧怕那五倍子的菌蛊了!不过,蛊毒只有在体内存放了九九八十一天,就会自动的醒过来一次,那时中了蛊毒的人就会痛得死去活来。

    如此周而复始的发作四次,也就是一年的时间,中了蛊毒的人就肌肤寸裂而死。项思克现在有西门空宇在手,可以逼他研制五倍子菌蛊的解曲,且他有两只可解世上万毒的金线蛇,即便西门空宇不为他制解药,他们也死不了。只是你们呢?嘿嘿,谁会为你们解蛊毒呢?”

    达多听得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的冲着解灵狠声道:

    “原来是你在搅合我对项思龙的计谋!解灵,别忘了,云中城现在是我的势力范围,我有十几万的大军在手,你和项思龙等一个也别想活着离开云中郡城!”

    项思龙这时哈哈一阵大笑道:

    “解兄弟的这个人情,我项思龙当会永铭在心”

    顿了顿又冲达多冷笑道:

    “你以为云中郡城的兵马真的全都听你的指挥吗?且不说雪君在这城里统领有四万人马,我想童兄和各位旗主也不会为你卖命吧!达多,你是自尽还是要我动手?”

    达多发出一阵凄厉的喋喋怪笑道:

    “我达多身为匈奴国一国之君,且是秦王朝中左亟相赵高的亲生儿子,我会服得谁来?”

    项思龙听得心神大震的脱口道:

    “什么?你是赵高的儿子?赵高不是个太监么?他怎么会有儿子呢?”

    达多冷笑道:

    “反正现在我的身份已经被你们揭穿了,那我就索性告诉你事情的真象吧!”

    原来楚原被孤独无情打败后,携女儿楚虹虹逃到西域,楚原因内伤过重而死,楚虹虹则在失意之下与西域一农夫成婚。

    二人生下赵高,农夫因上山砍柴失手摔成瘫痪,楚虹虹含辛忍苦的把赵高抚养到了七岁,孤独行找上门来,楚虹虹自杀身亡,临死前把赵高托负给了孤独行。

    孤独行因觉得负疚楚虹虹太多,所以非常的疼爱赵高,不想赵高却因恨孤独行杀了他母亲,存在着非常重的叛逆心理,自小就显得心机深沉阴险,偷练孤独行的武功密芨,想练好武功杀了孤独。’不想,因没有人在旁指,一日在一湖边练功时走火入魔,凶性大发的强奸了一名在湖上打鱼的村妇。那村妇有三十几许,稍有几份姿色,是个寡妇,与赵高行了那苟且之事后,村妇就每每与他私会。:赵高因初尝男女云雨之事,所以显得大感刺激乐此不疲。二人经常私会了一年有余,赵高因练魔功而挥刀白宫,再也无法行男女交合之欢。

    不过,村妇此时却已有身孕。赵高大喜过望之下,于是逼匈奴国的威宣王童风云娶了此村妇,同时给童风元服食了一种慢性毒药,威胁他听命令行事,并且传给童风元高绝的武功,叫他在匈奴国中暗培植私党。

    后来村妇生下一子也即达多,因为达多有汉人血统,依匈奴国祖上遗训,有汉人血统的不能承继匈奴真主之位。

    此子产下不久,成烈王之妻也生了一子,赵高于是再生一计,叫童风元把二子调换一下。后来童风元与成烈王因争夺鲁妙子的珍藏相互暗算而亡,因成烈王乃真主之胞弟,而真主膝下无子,于是立了达多作真主继承人。

    然童千斤却因惧怕达多背后的支持者赵高,只得忍气吞声。其实赵高把达多栽培为匈奴国君其真正的野心,却是想叫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能利用匈奴国的势力进步中原而一统天下。

    赵高在秦始皇当位时因慑于秦始皇的霸气一直不敢有丝毫的越轨行为,但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6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