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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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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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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矿山、做生意。所以我童年时期,也是享过福的,直到我八岁那年!伯父的矿山被洋人占了,庄园被造反的土著烧杀一空,我躲在酒窖里才侥幸逃生。我知道,这是洋人和土著勾结,杀了我的伯父全家,连我的父母也命丧于此!但这种事情在南洋太正常了,华人富裕,却被视为待宰的肥猪。为什么?因为中国太弱,不能为她的国民撑腰!”

    周赫煊的演技很高明,说到后面都是吼出来的,脸上尽是悲戚之色。

    而在场师生们,也渐渐被他的“身世”吸引,抛弃杂念驻足聆听。

    周赫煊说:“我在南洋当过乞丐,做过报童,饿极了也不免沦为小偷。那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每天能吃饱,有个躲避风吹雨淋的房子。中国是什么?我不知道,那跟我无关。”

    沈从文心想:原来《神女》的创作,来源于周先生的自身经历。

    “十岁那年,我偷了一个传教士的面包,并被当场抓住,”周赫煊冷笑道,“他没有把我交给警察,而是收我做小跟班。但他可不是什么善人,我不但要干活,还经常遭他打骂,被他称作猪崽子。但我要感谢他,是他教我读写英文。后来我又随传教士去了美国,那可真是个糟糕的国家。你们没有留过洋的,可千万别把列强当成天堂。那里的穷人,不见得比中国百姓过得好。英国的工厂里,每年多有很多儿童死亡或者残废。而标榜民主的美国,第一等是白人,第二等是拉美人,第三等是黑人和印第安土著,至于中国人,地位可能比畜生要好些。我见过中国人被活活打死,美国警察就在旁边看热闹。那时我开始思考,中国到底是什么?我为什么是中国人?中国究竟怎么了?”

    是啊,中国究竟怎么了?

    学生们或悲愤,或沉默,全都沉浸于周赫煊的故事当中,反倒把他校长的身份给忘掉。

    周赫煊在一步步转移话题,他做到了。

    嗯,接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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