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最强妖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84章:英灵碑(四)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呵……”黝黑的宇宙,一片十几万公里的磅礴阴影,在朝着太阳系飞速前进,所过之处,流星,陨石,全部化为尘埃。龙腾小说网 ltxsba.com

    它朦朦胧胧,处在虚与实之间。而这一片十几万公里的阴影旁,三十万云洞,如影随形,一座座高大的石碑,如同地球那样,矗立于虚影每一个角落。

    空间折叠。

    真武界的器具技术远超地球,甚至超越一个世纪。这就是他们的底气,他们的底牌。

    地球,在他们面前如同剥了壳的鸡蛋。

    但,就在此刻,一座座化为虚影的福地,一个个水流形成,空气形成,甚至妖兽形成的洞天,还有三座方圆十万米的辉煌宫殿,以及两座凌驾于一切上空,冰与火的赞歌。在他们中,齐齐发出一声悠然叹息。

    “居然……还有九百万灵以上的修士。”火焰山中,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简直难以置信……”

    他声若洪钟,传到了几乎所有顶尖修士耳中。紧接着一个沉稳的女声不徐不疾地响起:“确实让人难以相信,此人……很快就会跨过那条线,达到下一个境界。”

    “不归界真君实力比我们更强。”杀戮号歼星母舰,一道穿着龙袍,带着琉璃珠冠的男子长身而立,看着前方一片浩瀚星图,沉声道:“不过,这在我们估算之内。虽然这个消息并不好,还没有脱离预期。”

    “何惧之有?”一个老者的声音阴沉无比,仿佛黑暗中的毒蛇,嘶哑道:“元婴真君出手,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动。不归界根本无法进入我们的母舰群,无法对我们产生致命的打击。但是,我们却可以随时降临大气层。元婴飞不出大气层,咱们何尝不知?”

    一个女子的声音银铃一般响起:“话不能如此说。虽然在我们眼中,不归界的元婴就是壳中乌龟,但是别忘了,一旦不归界被我们攻破护界法阵,我们最终要降落,否则无法吞并它。到时候……”

    “到时候……就怕他们不敢把地球打崩,只能给我们跪下。”火焰山中的苍老声音说道:“元婴,是决定战争走向的最后一招。各位,切莫轻敌。不归界……很强。”

    “我等,是底牌,是威慑。无穷的筑基修士才是我们获胜的根基。尤其是金丹……金丹真人坐镇一方,元婴真君的数目,实力,是最后的杀手锏。我们不可能第一时间降临不归界,真正重要的,是接下来英灵碑的金丹榜单。”

    “他们,才是我们最大的阻碍。也是双方最强有力的枪和剑。靠他们,才能吞并整个不归界。”

    一个小时过去。

    人们忘记了工作,十万石碑周围,人群越来越密集,他们也忘记了时间,就连他们的上司都同样忘记。

    这一刻,几乎所有地球人都在看着两界实力的对比。

    三十位元婴真君,两界顶峰,于此,针锋相对。

    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尖叫和恐惧,只有相隔不知道多少光年的凌冽杀意。

    这……甚至是可以让战争天平偏斜的砝码。

    但是光芒并未停止,且化为绿色,在石碑上继续蔓延。

    沉默,仿佛呼吸都停止。

    金丹的尖峰战力,至关重要。元婴毕竟太过遥远,而且对方想得到的,地球智囊团同样想得到。因为,地球上还有核武器这种和元婴真君性质相同的威慑级别杀手锏。

    核武器不常用,而导弹常用。

    就在他开口的同时,真武界三大王朝两大圣地三十六福地七十二洞天,上百双眼睛同时睁开。

    刚才,是顶峰的交锋,是元婴真君的战争。而现在,是天之骄子的王国,是一代天骄的领地!

    “嗡!”人面号歼星母舰,一个漆黑的房间中,一双孤寂的眼睛陡然睁开。

    虽然也是漆黑,但对方的眼睛却比这片黑暗更加深邃。带着百年不化的寒冷与无情,飘渺地看向虚空。

    “一百四十万灵的金丹?”

    安静。

    数秒后,声音再次响起:“有趣……非常有趣……”

    “本真人不是愚昧之辈,一百万灵……这太过夸张,然,本真人却想知道,你在我们大晋五子面前,能支撑多久?”

    “将你这样的绝代天骄斩杀,当为一大憾事,亦为一大幸事。”

    话音刚落,他周围发出一阵嗡鸣,一点点绿色火焰轰然燃烧,映照出如同地狱的景色。

    他身后,还有四人,房间内插满兵器,此刻,竟然是四人发出嗡鸣之声,仿佛提线木偶。

    “本真人,大晋五子之首,‘五鬼拘魂’潇湘子,必杀你!”

    祝融神宗,一座高耸入云的火山轰然爆发,无穷熔岩之中,一个浑身火红符箓的女子,赤身**从熔岩暴雨中走出。周围上百侍者,立刻捧来金盆,玉轮,灵水,杨枝甘露。其余所有人半跪于地,高呼道:“恭迎圣女出关!祝真人神通大成,法相无敌!”

    女子面无表情,轻轻一招手,周围数十米薄纱如同七彩云霞,四面八方涌动到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