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之无限召唤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百四十七章 四大巾帼之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天死,你以为你还能活吗,人头给我留下吧!”奔行中的项羽,一声震天咆哮,手舞金枪袭卷而至。

    张任猛一抬头,见是项羽杀到,身形立时剧震,眼中惧意顿生。

    项羽武道,乃当世第一,张任如何能不知晓!

    他原以为可以摆脱陶商,杀出重围,却万没有料到,关键时刻,项羽竟然会从斜刺里杀出。

    那一声雷鸣般的暴喝,震到张任心惊胆战,一时间斗志大跌,在恐惧的束缚之下,张任竟是来不及提起全身力道,只能勉勉强强的举刀相迎。

    可惜,晚了。

    项羽来的太过突然,速度又太快,而张任又身心俱损,战力大跌,就在他来不及举刀之时,项羽已如一道金色的闪电,从他的身旁飞掠过而。

    咔嚓嚓

    一声骨肉撕裂的闷响,飞溅的鲜血被项羽留在了身后,一颗斗大的的人头飞上了半空,滚落在了泥地之中。

    张任,毙命!

    陶商勒住战马,看着滚落于地的张任人头,心中是一阵痛快,不由笑了。

    那个蜀中第一武将,那个没完没了跟自己作对的家伙,那个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狂徒,终于人头滚落在了眼前,陶商焉能不痛快。

    斩将杀敌的项羽,勒马于前,拱手道:“陛下,张任已死,曹操已逃,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陶商战刀一指西面,狂笑道:“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大军继续给朕追击,直取潼关!”

    “诺!”项羽慨然一应,挟着尚未燃尽的杀机,再度向西面杀去。

    二十万大军,如潮水般将殿后的七千蜀藉敌军辗平在地,滚滚的兵流继续向着西面追辗而去,目标直接潼关要塞。

    陶商已然杀了个痛快,也不屑于继续追击,遂是勒住了战马,横刀傲立,欣赏着眼前战场。

    左翼方向,五万羌胡铁骑已被辗杀了个差不多,敌酋彻里吉和大将雅丹,以及越吉,统统已经伏诛,羌胡的主力兵马,基本已被歼灭。

    正面方向,虽然曹操率四万步骑主力逃走,但却仍有七千兵马被灭,连张任这员大将也被斩杀,损失惨重。

    今日这一战,陶商实可谓是大胜!

    从今天起,这场战争的主动权,终于彻底的被陶商握在了手中,此番兵临潼关之下,曹操再也无法以优势的骑兵,去袭劫他的粮道,只能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曹操,你感觉到了吗,你的末日也已经不远了……”

    望着那遍地残破的“秦”字皇旗,陶商放声狂笑起来,何等的痛快,何等的肆意。

    “嘀……系统扫描,宿主获得弘农决战胜利,获得魅力值1,宿主现有魅力值99。”

    “嘀……系统扫描宿主再次取胜,随机后世武将召唤开启。”

    系统精灵的提示音,打断了陶商享受胜利的美味,就在陶商来不及抱怨时,脑海里的提示音已接连响起。

    “第一名后世召唤武将,哲别,统帅85,武力96,智谋61,政治5;天赋,神射;与宿主关系,敌对;召唤地点,漠北。”

    “第二名,刘黑闼,统帅83,武力93,智谋79,政治77;与宿主关系,敌对;召唤地点,代郡。”

    “第三名,穆桂英,统帅80,武力89,智谋80,政治70;天赋,破阵;与宿主关系,效忠;召唤地点,未知。”

    又是三名后世武将,这三名武将,不由让陶商又是眼前一亮。

    陶商熟知历史,虽然对蒙元时期的历史没有三国时熟悉,但对一些知名人物还是了如指掌。

    一听到哲别这个名字,陶商就想起了后世一部叫作《射雕英雄传》的武侠小说,心想这个哲别,不就是那位郭靖郭大侠的师父之一么,专门教授了他不世箭术,说明此人善射,“神射”天赋,倒也合情合理。

    至于这个哲别的真实历史,陶商当然也有所耳闻。

    这哲别原本为蒙古诸部中一部的猛将,本是与成吉思汗为敌,曾一箭射死了成吉思汗的坐骑,被俘后请求归顺,成吉思汗欣赏他的真诚和勇武,就收其为大将。

    此后,这哲别在为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南征金国,平灭西辽,以及蒙古大军西征中亚的战争中,立功无数,横扫诸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哲别此人,实可谓蒙古开国大将。

    “如果朕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时候的漠北,应该是柔然人的地盘,柔然诸部还都零零散散的分布在漠北高原上,系统把这个哲别,召唤到漠北干什么?”

    陶商思绪飞转,便想这哲别跟自己的关系虽然是敌对,但漠北离中原十万八千里,暂时还构不成威胁,没必要太过关注。

    陶商的目光,很快就落到了第二名后世武将身上。

    要说这个刘黑闼可是不简单,此人原为隋唐时期大诸侯窦建德麾下大将,其主为唐朝所灭后没多久,就起兵反唐,连杀唐朝大将,短时间内便重新夺下了整个河北,跟唐朝分廷抗礼。

    后秦王李世民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