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寒门状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七七四章 真相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想让我在陛下面前编造谎言攻击沈尚书?”

    江栎唯面目狰狞:“谁说是编造?这都是事实!姓沈的如今在南方经营产业,早就富可敌国,而且他跟地方官员相通,牟取私利,甚至欺上瞒下,对三边军务弊政置之不理……最重要的是他有谋反之心,娘娘知道该如何在陛下面前说了吧?”

    花妃脸色惨白,娇躯如筛糠一般抖个不停。

    江栎唯为沈溪编织的这些罪名,足够将人置身死地,尤其是最后的谋反之罪。

    她很清楚,虽然这种话一次说出来没人信,可三人成虎,何况还有刘瑾和钱宁等人在一旁推波助澜,而且可能编造一些证据出来坐实诬陷。

    江栎唯道:“难道花妃娘娘您拥有选择是否跟在下合作的权力吗?”

    花妃凄然一笑,显然当初李家的仇恨,不至于让她迷失本性。

    她心想:“当初我投奔江栎唯,是因为无处可去,想利用此人让我谋求个栖身之所,就算当初我对沈溪恨之入骨,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事情早就成为过往,小姐的坟头恐怕早就长满了草,没想到江栎唯还如此执迷不悟……若我不听他的,我所获得的地位也将不存,实在无从选择。”

    她非常为难,但最终还是点头:“江大人的话,妾身觉得很有道理,那妾身就尽量帮江大人……哦,还有刘公公。但江大人自己也当信守承诺。”

    江栎唯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这是自然,难道我会出卖自己人不成?”

    说着,江栎唯上前两步,伸出手向花妃娇艳的面孔摸去,花妃看到手袭来,本能地要回避,但却躲闪不及,被江栎唯拿住了下巴。

    江栎唯用手捏着花妃的下巴,威胁道:“当初不过只是个落魄的丫头,谁曾想竟然是个国色天香的主,可惜当初为了孝敬建昌侯,未曾碰过你身子便把你送了出去,如今你又是陛下的人,看来你跟我之间有缘无分啊!”

    “江大人请自重!”花妃不卑不亢地说,“若江大人这么无礼的话,信不信妾身这就去禀告陛下?”

    江栎唯听到这话,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等反应过来才知道自己被一个素来为他轻视的女人吓着了。

    江栎唯道:“陛下会听你的?真把自己当成宫里的妃子了?哼哼,你现在不过暂时得到圣宠罢了,等回头失去陛下的宠幸,你便会被发配出去,到那时你恐怕又会落到我手上……”

    “不过,你倒是可以跟钱千户多沟通一下,钱千户也许将来会成为你的新主子……陛下跟前,女人从来都如同流水一般,只有刘公公和钱千户才是不动的磐石!”

    花妃脸色苍白,身体颤颤巍巍,江栎唯此话击中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一时间有些失魂落魄。

    恰在此时,门打开了,钱宁从外面走了进来。

    钱宁一脸猥琐的笑容:“两位虽是故人,但这里是豹房,不是闲聊家常的地方,时间不早,有话还是回头再说为好。”

    说着,钱宁脸上带着奸邪的笑容望向花妃,似乎有什么想法。

    江栎唯行礼:“钱千户提醒的是,卑职已跟娘娘把事情谈完,都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如今娘娘飞黄腾达,希望能帮小人谋取个不错的差事。”

    钱宁撇了撇嘴:“这事儿你与其求娘娘,不如求刘公公……你是刘公公的人,刘公公能亏待你?”

    “是,是。”

    江栎唯对钱宁摆出俯首帖耳的姿态,“钱千户说得太对了,卑职一直在向公公送礼,希望能得到公公提拔,回头我再给钱千户您送一些薄礼过来。”

    钱宁满意地点头:“还是江大人会做事,送给我多少礼物没关系,别忘了……再给娘娘房里送一些,如今娘娘得到圣宠,正需要一些银子打点豹房上下,如此也能让娘娘在豹房过得更舒服些,娘娘说是不是?”

    花妃听到两个男人这么肆无忌惮地谈论她,羞愤交加,但此时她却只能强忍心头的委屈,皱眉道:“两位有何算计,大可回头再说,陛下要妾身服侍休息,告辞了!”

    钱宁故作惊讶:“哟,娘娘还有如此着紧之事?那确实该早些离开……请,快请!”

    说完,钱宁不再理会江栎唯,亲自护送花妃出了屋舍,往内院而去。

    ……

    ……

    转眼又过了两天。

    刘瑾将凯旋庆典安排妥当后,将流程上奏朱厚照知晓。

    朱厚照无比欣然,这会儿他才想起应该问问自己老师的意思,于是将沈溪召到豹房,提到这次庆功典礼。

    “……朕这些日子都在宫外居住,未曾有时间问及沈先生朝事,不知沈先生对这次筑京观有何意见?”

    朱厚照目光中充满期待,他不是期待沈溪说出多有建设性的话语来,而是希望沈溪夸奖他。

    身为皇帝,朱厚照一向显得很独立,但实质上仍旧是孩童心态,若是沈溪这个他眼里的能人能表扬他几句,便会有莫名的成就感。

    此时豹房正堂,除了朱厚照和沈溪,还有刘瑾和几名太监随侍在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4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