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寒门状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七九章 回马枪(第四更,贺盟主)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你分明是打着幌子,要追究抗粮案和地方民变的事。

    “拿下!”

    沈溪这次有理有据,连王禾也不再迟疑,直接吩咐一声。

    其实王禾早就看张濂不顺眼了。

    你一个泉州知府,来到地方后仗着是文官,看不起我这个世袭的武将,那也就罢了,不指望你送点礼来过日子,弟兄们靠平日打打倭寇或者海盗,收点儿孝敬也能养活妻儿,可你他娘的居然把打佛郎机人这么大的功劳揽到一个人身上,这分明是不把我泉州卫的弟兄放在眼里。

    与佛郎机人一战获胜,我们泉州卫没出动一兵一卒,朝廷追究下来,连外敌入侵你们都不知道,设泉州卫何用?

    若是偌大的卫所因此裁撤,我这个指挥使百死难以赎罪!

    这已不是谁抢谁功劳的问题,是要害我没世袭的官位,丢掉饭碗现在钦差拿着兵部尚书的手令说要拿你,我能跟你客气了?

    张濂怒不可遏,他没料到这趟来泉州卫治所居然是瓮中捉鳖,不过此时他仍旧没有放弃,因为正如他跟属下所说,洛江镇同样是泉州府地界,出了卫所,沈溪别想把他带出泉州府地界。

    不过沈溪好像并未急着把他带走,甚至连把他押下去的兴趣都欠奉。

    张濂冷笑道:“不是本官自负,沈中允如此是老虎头上搔痒,自不量力!”

    沈溪笑道:“是吗?王指挥使,你派出去的人,这会儿应该进城到府衙了吧?”

    张濂顿时面如土色,我怎就没想到调虎离山的问题?

    只要自己这个正四品的知府离开府衙,以府衙那些贪生怕死之辈,谁敢擅自做主,跟泉州卫的人斗?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些人就算嚣张跋扈,也只会叫嚣“等知府大人回来”如何,可如今他这个主事的也身陷囫囵。

    “我怎就没听劝,跑到这里来送死?”张濂有些恨自己托大,可随行而来的马脸师爷已经被押了下去,连找个人商量都办不到。

    此时沈溪与王禾回到桌案前坐下,安静等派去拿人的兵敦来禀报沈溪说过了,这次要追究的人不只张濂一人,而是所有嵌进案子的官吏。

    张濂知道事情兜不住了,这钦差初生牛犊不怕虎,明摆着想跟他来个鱼死网破,他琢磨了一下,换上副商量的口吻:

    “钦差大人,您当日出城与佛郎机人交战,下官未能相帮,的确是下官的不对,不过您也不该因此而报复”

    沈溪曳:“这不是报复,是王法。”

    张濂撇撇嘴,不屑地道:“下官就算没有抵御外敌的功劳,但也不至于有罪,您就这么捉拿下官回京,恐怕不好对朝廷交待何不各退一步,下官愿意将之前所得全数与钦差大人和王指挥使,只求能换得钦差大人的通融。”

    沈溪笑问:“张知府好大的胆子,居然当着王指挥使的面,试图贿赂本钦差?”

    沈溪不是一脸正色说出这番话,让张濂心头又升起几分希望,果然,沈溪补充道,“多少?”

    张濂心中那叫一个气。

    好你个沈溪,装得那么清高,原来是嫌弃我孝敬的银子少啊,就因这个你就对我多番责难,甚至还要捉拿我回京问罪?

    你也不看看自己有没这资格,就算押我回去你也不会有好下场,擅自僭越捉拿我这个知府,你这叫知法犯法。

    王禾赶紧道:“沈钦差,这恐怕不合适吧?”

    沈溪摆了摆手:“欸,话不是如此说,相信泉州卫的将士,也希望能分一杯羹吧?”

    王禾虽然有些邪心,但没想到钦差会把话说得这般透彻不过,既然钦差都说了卫所要分一杯羹,那他就不好说什么了。

    官惩这样,上行下效,装样子没什么意思。

    “嗯。”

    王禾点了点头,斜眼瞄了张濂一眼,现在是能拿到一点银子,不过对张濂贪功可能导致泉州卫遭到训斥甚至裁撤,这郁结可没封开。

    张濂见沈溪和王禾这么“好说话”,终于放下心来。

    不就是一点儿银子嘛,失去了可以赚回来,最重要的是把官位保住q天的仇,完全可以等来日再报。

    哼哼,你们敢在这里要挟我,等我给出了银子,你这钦差能否能安全带回京城实在难说,真以为王禾会护着你?

    “六万两!”

    张濂咬了咬牙,又补充道,“另外,在下会再拿出一些泉州府城的商铺和城北晋江边的田地,送与王指挥使,保管不会让王指挥使吃亏。”

    沈溪一听有些惊讶:“还是当知府的有钱,六万两这是张知府你的老本吧,就这么送与我,你不心疼?”

    张濂心想,我疼得心都快滴血了,不过能换回一条命,怎么都值得。

    “只希望钦差大人履行承诺,放下官回去,下官这就会让人把银子和房契、田契送来!”

    沈溪曳:“张知府离开卫所,想再将你请回来可就难咯若张知府不想赎命,那就罢了!”

    张濂心想,只要他们收到银子,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