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末边军一小兵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62章 神机箭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们重伤不下前线,依然坚持作战。

    只要一个铳手被一杆标枪当面投中,贯串了甲胄,透体而出,踉跄向后摔倒出去。

    又有一个铳手,被一个激射过去的铁骨朵投中胸口,轰,甲胄破碎,这铳手喷出一大股血雾,染红了他脸上的铁制面具。

    车阵的医士们,快速将他们抬下去治疗,他们身后铳手,默默补上他们地位,那五个待战铳兵,异样补上这些人地位。

    还有一杆标枪。越过战车。向火铳队官这边射来,他身旁一重盾大刀的护卫,手疾眼快。一刀将那标枪劈落。

    不料烟雾中,一个忽忽盘旋的飞斧己向队官当头飞来。那队官只来得及左臂一扫,轰的一声巨响。臂手甲叶碎裂,队官只觉左臂一阵发麻,这只胳膊,怕是受了损伤。

    他口中骂骂咧咧,一个医士过去,要他下去查看伤口,队官只是摆了摆手,怒喝道:“火铳,射!”

    爆豆般的火铳声又一波响起。火药发出的白色烟雾在战车前弥漫,沉重的火铳激射出一颗颗弹丸,近距离的射击。那些正蓝旗鞑子兵的盾牌被随便破开一个个大洞。就见盾牌后爆起一股股血雾!

    “射!”

    “射!”

    “射!”

    排铳中,冲阵的清兵。在几步,十几步的距离,尖叫着被一排一排打倒在地。

    一个神射手瞄到一个分得拨什库,“啪”的一声,他的鲁密铳爆出火光,那分得拨什库胸前显显露血雾,踉跄向后摔倒出去。轰,一门鹰扬炮又爆出大股稠密的火光,一波冲阵的刀盾兵,就在十步外翻腾出去,凄厉嚎叫。

    轰轰轰!又一波万人敌扔去,浓郁的火药硫磺滋味充满战车前后。

    场面血腥无比,在血水的浸润下,前方的地面都似乎变得泥泞了。

    那些清兵也疯狂了,虽然伤亡惨重,一些刀盾兵与虎枪兵,还是狂吼着冲上丘陵,到了几辆战车的近前。

    看火铳的射击速度,竟跟不上他们的冲击速度,更有几个鞑子刀盾兵,几刀就将战车前的拒枪砍断,拼命推开几辆侧立的战车,曾牺牲有些诧异,他咆哮道:“左翼火铳兵退后,长枪兵上前!”

    车阵左翼的数十个长枪兵一声大吼,在火铳兵急速前进时,挺着他们的破甲长锥枪,快速离开前方。仍是分为数层,每层十余人,上下列构成错位,还有一些人作为预备兵,一个长枪队的队官接过指挥权。

    与火铳兵不同的是,这些长枪兵,搏战时,将本来戴的铁制面具缩了上去,以便开拓视野。

    这些枪兵刚列好,己是有几个正蓝旗的鞑子兵,推停战车,涌了出去。

    他们个个重盾大刀,或是短斧,皆是近战利器,脸上都带着狰狞的神情。明军火器虽然凶猛,但近距离搏杀,多不是他们的对手。等会定要好好砍杀这些该死的靖边军,发泄先前的怒气。

    单方一对面,彼此间都是咬牙切齿,战场之中,任何多余想法都是不存在的,独一的念头,就是杀死眼前的敌人。

    能充任清国刀盾兵,虎枪兵的,至少都是各旗的死兵或马甲,甚至是精锐的巴牙喇。他们饱经战阵,一见眼前明军的枪阵,立时就有应对之法。

    大刀盾牌对长枪,首先就是不慌,本人不先动,枪一戳即随枪而进,枪头缩后则又止。进时步步防枪,不必防人,牌向枪遮,刀向人砍,这也是戚继光着重强调的。

    这些清国鞑子虽然没看过戚继光的兵书,但刀盾的战法都是相通的。他们狠狠瞪着眼前明军的眼睛与肩臂,并不看他们的枪头,显然刀盾战技极为丰富。

    “刺!”

    指挥的长枪队队官大吼。

    “杀!”

    咆哮声中,几个正蓝旗鞑子兵还立足未稳,左右己是有多杆长枪向他们狠狠刺来。

    一个持着大盾与重斧的粗壮马甲一声呼啸,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在对面两个靖边军肩膀刚动时,他己是抢上一大步,险险滑过刺向他咽喉的一杆长枪。

    波的一声巨响,盾牌又避开一杆刺向他腿部的长枪,手中重斧,就要向一个长枪兵当头劈下。

    这鞑子刀盾兵果真非同小可,一下子就将两杆长枪欺老,眼看那长枪兵非死便伤。

    “噗哧!”

    一杆长枪如毒蛇般刺透他的咽喉,顺势一绞一抽,这鞑子脖子的血,如喷泉般狂飙,他眼中带着不敢置信,倒在地上拼命抽搐。

    眼角余光中。他看到后排一个明军枪兵。挺着滴血的枪尖,又退了回去。他防住了前排左右两杆靖边军的长枪,却没防到第二列错位间刺来的一杆长枪。生与死只是一瞬间,他再多的遗憾,也死了。

    长枪最怕的就是用老。若未刺中敌人,又被他们刀盾近前,就是一场悲剧。虽然也有长兵短用之法,但大多运用不及。

    靖边军长枪也有这个缺陷,所以运用前后列枪兵错位之法,便是前排枪兵用老,第二排就可招呼。当然,这需求兵士们极为亲密的配合,由于战机只在一瞬间。

    往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5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