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剑破仙惊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百四十章 :鬼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哈哈哈哈!”洪云朗朗大笑道:“叶玄,你有此心,云帝若未死,也必然会很欣慰的。更多小说 ltxsba.com不过,你若真有心,就拿起你那九霄长弓,将云帝当初的声明重展当年,这才是云帝最后的心愿。不过,我知道此事强求你恐怕有点难了,毕竟,谁知道你小子年纪轻轻就领悟了剑之领域,这剑修才是你主修之道,我只奢望你主修剑修之道时,也别落下了云帝的弓修之道。至少能将云帝当年的弓法,重展当年。”

    “毕竟,双重领悟,哈哈。想想,我都觉得兴奋啊。”

    叶玄听得此处,愁眉不展片刻,终于说道:“那晚辈就只能如此做了。”

    “你不要将此事放在心上,毕竟,如果云帝当真介意的话,也不会将这具身外化身留给你了。”洪云并不介意的说道:“而且,死人能为活着的人留下一些什么,也是值得了!”

    叶玄听得此处,那心结方才缓缓散去。

    “在你没有将那九霄弓法修炼大成之前,这具身外化身,融入你体内,即可助你施展雨水领域,而当你将九霄弓法修炼大成时,这身外化身就没了什么用处,你即可凭借自身施展出弓法领域了。”洪云开口说道。

    叶玄点了点头。

    “这金龙道果,本来是打算为云帝妻子所准备,不过现在云帝妻子早已经死了,也就留给你了。”洪云缓缓说道。

    叶玄看着这金龙道果,心中百般思绪。

    更多的还是哀叹了。

    云帝之大恩,他此生是难以回报了。

    随即,洪云的目光,和叶玄的目光,就都放在了云帝死后所留的身外化身上了。

    即便叶玄不用神念探入其中,也可观察得到,这具身外化身之内,一股子十分强大的意境身在其中。

    ……

    一个眨眼,就是十日之后。

    十日后,一行百余人,来到了青峰山脉内,这百余人无一不是修仙者,而为首之人,赫然达到了气海境,其余之人,五玄位和固元境居多。

    那气海境的老者,在飞江郡内,也是不可多得的高手人物。此刻一行人就落在了青峰山脉内。

    “宗主,这青峰山脉,应该有一些不错的灵脉,在此地立下宗门,在为合适不过了。”其中一人恭敬的朝着为首的老者说道。

    那为首的鹤发老人摸了摸胡须,随即说道:“这青峰山脉,以前是百花池,云景宗等三大势力坐镇的宗门,不过可惜神国之战后,这三大宗门却无不是消失了,看来多半是被其他两大神国灭掉了。”

    听得此处,鹤发老人身后的弟子一个个露出了悲伤之色,显然这神国之战的事情,他们也有着不少的损失。

    “好了,我们原本的宗门根基被灭掉,就在此地立下宗门吧!日后将我们老祖留下的宗门再一次发扬光大,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为首的鹤发老者也叹息了一口气,随即缓缓说道。

    “咦!”

    就在这个时候,老者突然一惊。

    突然哗啦啦的,本是晴空万里的青峰山脉上空,忽然没有任何征兆的,下起了大雨,这雨越来越多,从毛毛细雨开始变成滂沱大雨,竟然连绵整个青峰山脉。

    古怪的是,只有青峰山脉内才有这般大雨,而青峰山脉之外,却依旧晴朗无比,没有任何下雨的征兆。

    这些还不是最为古怪的,最为古怪的是,这雨下的哗啦啦的,接连不断,那天空中,竟然没有半点乌云。天空还是晴朗的很,哪里有半点平时下雨的征兆,只是这雨下的十分突然。

    “这是怎么回事?突然下雨了!”为首的老者心中一惊。“不,不对,这不是普通的雨!”

    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但他阅历不浅,自然是看得出一二的。

    “宗主,这雨有什么不对的?”一个青年不解的问道。

    “你们看上空,依旧晴空万里,没有任何下雨时天空遍布乌云的迹象,可是,这雨竟然下的如此之大,本就十分古怪。最关键的是,只有青峰山脉内方才下雨,青峰山脉外,连半点雨水都没有的。”为首的鹤发老者越发震撼,心中难以保持平静来。

    这个时候,突然一道紫光冲出了青鸢山,站在高空之中。

    “是谁!”

    这个时候,一行人忽然问道。

    那高空中的男子,穿着紫色的衣衫,年轻异常,此刻飞在高空中,看了一眼上空落下的雨水,随即说道:“诸位道友,在青峰山脉内其他地方立下宗门,我叶玄都不会过问,不过这青峰山脉内的青鸢山乃是我百花池原本立宗之根本,各位就不要在此立宗了,否则我可不会不管不问的!希望道友可以配合叶某!”

    说罢这话,叶玄扫视了一圈这百余人。

    感觉到这气息,为首的鹤发老者心里一个咯噔,随即说道:“原来是叶池主,叶池主的话,老夫必当谨记在心,此生不会踏足青鸢山半步……”

    “那就好!”

    这话落下,叶玄一挥袖,随即竟是凭空消失在了原地,而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