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全民武侠时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五十二章 (二合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丝毫不畏惧。

    神器之王,炼制成功了。

    “不过,法宝始终是外物,唯有实力才是淡定!”林晨呼吸了一口气,驱除了各种杂念。

    传说中,神器之王强横至极,可媲美粉碎真空的武者,甚至在力量上还要强大一些。

    然而法宝,始终是法宝,始终是外力,没有粉碎真空境界武者,攻击出众,手段高超。一位鬼仙驾驭着神器之王,可能保护住自己不被粉碎真空武者杀死,可也仅仅是自保而已,仅仅是足以跑路。

    一旦二者交战,一旦激战时间长了,还是那一位鬼仙吃亏。

    此刻,有了三易图,林晨足以与一位阳神抗衡,激战许久,然而还是杀不死阳神,顶多是自保,顶多是跑路,一旦激战时间长了,可能被阳神察觉出破绽,一举击杀。

    越是参悟,越是感觉到阳神的可怕。

    道术中,九次雷劫高手;武道中,人仙巅峰第四境界,千变万化;皆是很强大,可是比起阳神,比起粉碎真空,还是差的很多。

    阳神,有四亿八千万念头,每一个念头皆是有人仙初期的实力,四亿八千万汇聚在一起,一起爆发出来,是何等毁天灭地之力。九次雷劫高手很强,可在阳神面前,只是大一点的蝼蚁一般;千变万化境界的武者很强大,在阳神眼中,也只是草芥一枚。

    其中之差距,就好似一个武圣初期与一个人仙初期一般。

    一百个武圣初期联手,也未必能杀死一个一个人仙,反倒是会被一一击杀。

    “我的积累已经足够,能冲破七次雷劫,八次雷劫,九次雷劫,达到阳神之下最高境界!”

    林晨感觉着身体的变化,微微叹息道。

    厚积薄发,积累足够了,实力自然而然提升了,正所谓是水到渠成。

    三易图一变化,化为了衣裳披在了林晨身上,身子一动,向神风国走去。

    此时此刻,编书活动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

    此刻,在一个院落中,洪芷玉、琴心正在参悟道术。

    看着两个女人,林晨想要说一些情话,想要说一些笑话,想要逗一下她们,调戏一些美女,只是话到了嘴边,只是冷冰冰的说道:“我要渡劫了!”

    说出这句话之后,林晨苦笑了起来,性格决定命运,他天生不是泡妞的料,至少调戏美女,讨美女欢心上,差了太多太多。

    “你这次是要冲击造物主吗?”琴心道。

    “不是!”林晨回答道:“这一次,要连续冲击三次雷劫,直接达到阳神之下,最巅峰!”

    “是不是有些急躁了!”洪芷玉道。

    “雷劫已经奈何不了我了!”林晨幽幽道,“人劫才最为可怕,这一次会有很多强敌袭击而来,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最坏的心理准备,就是举世皆敌,以一人之力对抗梦神机,杨盘、洪玄机、暗皇道人,以及中央大世界强者,还有很多隐世的高手。这一次渡劫,林晨已经做好了最坏,最坏的心理准备。

    “是不是有些太早了,提前决战。似乎对你不利!”琴心分析道,“你现在势力建立起来了,名声也建立起来了……气势越来越旺盛,隐隐约约已经是巨头了,不过根基还不稳固,所谓的盟友。多是墙头草,靠不住。”

    在如今的时代,主要有三大势力,一个是帝国,一个是世家,一个是门派。

    而其中,世家的势力最为强大。

    当然了世家。也最会包装,门面是学院。

    以学院为核心。形成强大的关系网络,正所谓是桃李满天下,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形成学阀,相互抱团。拉帮结派,党同伐异,看不起所谓的门派,看不起太上道,看不起大禅寺。将之称为邪门歪道。

    如今的时代,上流社会,学院才是主流。

    “错了,诸神有黄昏时,阳神有陨落时,当年盘皇的《盘皇经》传播天下,而今又有几人知道,迟早有一天《三易》也会被遗忘的!”林晨淡淡道:“忘恩负义的种族,才是伟大的种族!”

    “建立门派,我没有兴趣;建立世家,我也是兴趣寥寥;开创学院,也是乏味至极!”

    想一想,在天玄世界,林晨成为符祖,著书立说,收徒弟,建立了庞大的关系网,正所谓是无冕之王。只是到了这个世界上,林晨懒得玩了。

    “建立一个不可磨灭的正道,引领正道之潮流,一个人无论多么大的法力,都是办不成的,仅仅靠杀戳可不行。”梦冰云委婉的劝说道。

    “何为道?何为德?有阳神的实力,就是有道,有德;没有阳神的实力,就是没道,没德。”林晨说道:“一切皆是虚的,若是我抗过这次劫数,成就盘皇、长生大帝那样的实力。一切皆好说。我若是死了,一切势力皆是烟消云散!”

    这是仙侠时代,人亡政息更为严重。

    “那你什么时候去渡雷劫?”洪芷玉道。

    “八是一个吉利数字,八八八,发发发!八月初八,正好渡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