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青玄道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1章 断臂而法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海公子一生之中就这次吃过最大的亏,且许久都不能找回场子。龙腾小说 ltxs520.com

    同时大明王说他与佛有缘,更是令他深深不安,因为这样的人,已经可以说是人间的佛,他既然如此出言,哪怕不是真的,天人感应下,冥冥中也可能一语成谶。

    海公子无法想象自己当光头和尚的样子,所以和尚有清规,有戒律,他偏要华服美食,坐拥姬妾无数,放纵情~欲。

    但越是这般,其实他对这些越没有什么感觉。

    以海公子的智慧,怎么不明白,那句话便是他的魔障,大明王是及不上佛陀的,所以海公子想借佛陀舍利,参悟其中的法意,且深信其能了结自己的心障,助自己突破,应付他将来的劫。

    海公子面色逐渐平静下来,缓缓道:“我偏偏就不信佛。”

    随后目露精光,爆~射在慧可身上,只是慧可身前好似有一层若隐若现的佛光,将海公子的目光隔绝了,令他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海公子起身,一步一步朝慧可走去,步态悠然,又仿佛在大千世界之外。

    宋青衣感觉到了怪异的气氛,想要动,沈炼制止了他。

    现如今慧可和海公子气机交锋,他们自身的灵机可千万不能勃发,不然牵引之下,将会受到极大的压迫,遭遇不可预知的危险。

    慧可和海公子也不是势均力敌的,身前的佛光,随着海公子接近,化作五颜六色,又好似浮萍一样,起起伏伏。

    海公子不但释放出强大的神念,不断压迫慧可,自身强横至极的法力,如山如海压迫过去,更可怕的是,这强横法力,完全针对在慧可身上,没有泄露半分到其他地方。

    若是这些法力稍稍逸散一两分,整座醉仙居都不复存在,那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慧可是有大慈悲的,所以他深深受着,眉宇开始紧皱,没有起初来时的从容。

    佛有降魔大~法,但不是所有的魔都能被降服。

    海公子对明王寺是有顾忌的,未必会拿慧可如何,但现在慧可既然要主动过来,总得给他点教训。

    慧可的想法很简单,海公子是与佛有缘的,这是大明王说过的话,且近乎真理,他只是希望海公子早点意识到这一点。

    但是面对海公子如山如海的法力,慧可只能生生承受,不然将会害了这里的人。

    那不是他的本意。

    况且今日遇到海公子,在他眼中也是缘法,他已经以金刚心做下了决定。

    慧可手中多了一把刀子,极其锋利,这一刀没有向海公子,而是切向了自己的一条手臂。

    手臂创口流出的是金色的血液,亦代表他的不动明王身,已经深入内里,近乎大成。

    如此一条手臂,被他轻易割掉,慧可神色并无变化。

    手臂眨眼间就消融了,跟着无数金粉,凭空而生,组成了一尊佛,那佛浩大庄严,有无上般若,有金刚本性,海公子的法力,到了佛身处,就像春风吹皱了池水,纵有些波澜,却也翻不起浪。

    沈炼豁然动容,他早就听说过,佛宗有一门决绝的献祭之术——肉~身饲佛。这跟某些神道修士,通过祭祀,求得那些冥冥中伟岸存在神力差不多,可以沟通那存在不可知处佛陀的伟力。

    佛法无边,能除一切难。

    慧可的坚毅,以及道心果决,更是令海公子都不得不佩服。

    那佛伸出一掌,登时令海公子生出,大千世界,无处可去的感觉。

    正如神话中的猴子,被如来一掌,压在五行山下,不得翻身。

    这一掌没有阐述天地至理的轨迹,只是实实在在的力量,沈炼亲眼看到层层叠叠的空间,就像是纸糊一般,轰然破碎,可是空间的撕扯之力,还没来得及爆发,就被佛掌湮灭,最后如实落在海公子身前。

    没有轰天绝地的力量碰撞,因为佛是慈悲,且又有无上法力,将冲击的余波都消弭掉,海公子眨眼功夫已经被这一掌,带着掠向了天际,不知最终到了何处。

    佛光消失,佛陀消失,七秀连忙上前,施展药王无畏印,圣洁的白光落在慧可手臂的创口,令其迅速愈合。

    慧可瞧了七秀一眼,现出柔和的笑容,说道:“谢了。”他认得这是自在庵的无畏印,若是小姑娘再练成本命法宝杨柳净瓶,就可以生出三光神水,届时就可以生死人,肉白骨了。

    沈炼深深施礼道:“大师当真有大慈悲。”此是沈炼真心之言,以慧可的修行,纵然及不上海公子,可明王寺传承悠远,总有其他秘术,能帮慧可脱身。

    只是那样一来,这里的人就惨了,沈炼尚有几分自保的把握,可宋青衣和七秀就难说了,不过两人后台够硬,也不定有其他手段。但醉仙居肯定是会被湮灭掉,那些没有法力的凡人,估计一个都逃不了。

    慧可道:“非是慈悲,只是不忍,此前我派弘真去请你来看我和宝月尊者辩难,没想到提前相遇,还出了这等事。”

    沈炼这才相信,弘真确无虚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