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地狱电影院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一卷 第六十六章 死灵法师海涅!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按照剧本,金书冬掀开被子现里面什么也没有后,大家就迅离开了房间。龙腾小说 ltxs520.com而现在,新来的木岚和司马冬骸,则是四处打量这个房间,拖延时间。

    可是……过去了大概一分钟左右,什么都没有生。

    显然……只有当一个人留在这个房间的时候,那个鬼才会出现,这样才能够体现出电影的恐怖气氛。

    或者……至少留下两个人。

    这一点,大家自然预料到了。

    这个鬼,肯定要让其出现。现在不出现,就无法预测下一次在什么地方出现,那样反而被动了。但是,留下来的人,肯定不能是李敏荷了。虽然以李敏荷的实力,也不会那么容易死去,可是,木岚自然不会让她涉险。最重要的是,救下本会死去的角色,是有赎死券加成的。

    这一点,在场的每个人,都很清楚。

    对于剧本,每个人都是已经研读多遍。以侯爵的智谋,这种情况,他怎会预料不到?所以这个留下来的人选,也就很重要了。木岚本人是大有毛遂自荐的意思,但是论实力,最强的人,理当是侯爵和叶想才对。

    那么……问题来了。

    应该是谁留下来?还是两个人都留下来?

    目前的情况下,叶想和侯爵两个人,实力孰强孰弱,还是比较有争议的。侯爵是老牌巨头人物,叶想则是新晋强者。二人将来如果因为角色分配,成为两位敌对巨头,也大有可能。将来势力重组,投靠哪一方,现在就要有所考量。因此……让谁留下来,谁都不敢轻易表态。

    最终……商量下来,由侯爵来留下。

    侯爵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想法。现如今,他的威名,和以前相比,大为不如。原本不少人都以为,是他侯爵杀了安月形,可是如今才知道,侯爵当初是何等狼狈,差一点就被地狱虫吞噬而死,而真正将安月形所化身的魔王永久放逐的,却是叶想!如此一来,“叶想强于侯爵”的想法,也难免蔓延开来,对他侯爵的威信大大不利。

    如果是个普通人,不用过分在意虚名,可是在这地狱电影院的世界,你没有赫赫声威,如何让人信服跟随于自己?侯爵要东山再起,自然不能够任由这种说法蔓延。他要让其他人知道,侯爵海涅,依旧是一大巨头!

    于是……此事最终就这么决定了。

    接下来,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安排来演。只不过,顺序变成了侯爵走在了最后一个,李敏荷变成了第一个离开房间。

    在侯爵前面是惜镜,当惜镜走出房门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房门,就瞬间关闭了!

    侯爵深吸口气,随后直接就回过头,将手一点,死灵法术予以释放!

    释放法术的瞬间,整个房间的温度都是急剧下降,迅降低到了零点以下!

    随即,在侯爵面前,一个幽蓝色的圆弧开始浮现而出,那个圆弧瞬间就朝着那张床上而去!

    以至于,侯爵的视线中,鬼魂出现的刹那,那蓝色的圆弧,就将那张床笼罩!

    几乎是在同时……侯爵的身上,被一种**的气息所弥漫,他的皮肤瞬间变得枯萎起来,血色也开始迅消褪。原本很是俊美的脸庞,此刻,却是变得愈诡异!

    这个不大也不小的卧室,成为了侯爵的战场!他作为死灵法师的第一战!

    死灵法师,虽然是热门强化路线,但是门槛并不低。灵媒体质很适合转职为死灵法师,黑魔法师则是比灵媒体质更适合当死灵法师。而这个职业……则是会让演员,比一般人,更接近死者。

    就如同现在这样。

    那蓝色的圆弧,正是如今的侯爵所掌控的力量!

    他的手,在圆弧笼罩住床上后,狠狠握紧!

    室内的气温在急剧下降的同时,一股阴气开始散而出。墙壁上,无数的骸骨从中涌出!

    对死灵法师而言,比黑魔法师更容易操纵死者。

    而随即,在那蓝色圆弧中,一只手伸了出来!

    那只手,迅伸长,眼看着,就要抓到侯爵的脖子!

    **的气息蔓延在侯爵的脸上,下一瞬间,他的脸,竟然有一半,变成了森森白骨!

    一半白骨,一半正常的脸,实在是极端骇人!

    那只手,在即将伸到侯爵脖子的时候,就开始一点点腐烂,最后在空气中风化消失了。

    随即,那蓝弧开始渐渐变淡。但是,墙壁中涌出的骸骨依旧存在着。

    对侯爵而言,刚才,仅仅只是个开胃菜罢了。才用了他不到一秒的时间。

    来到这里,怎么可能仅仅是这种程度?

    此时的侯爵,脸上的另外一半血肉,也开始渐渐地骸骨化!不止如此,他的双手,血肉也开始渐渐被骸骨替代!

    侯爵……在此刻,比起活人,更接近死者!

    很快,他就看到,在那床上的被子,开始渐渐隆起。

    随着那被子隆起的刹那,墙壁中的骸骨,开始一个接着一个地破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