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末国色江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二〇章 责任和义务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朱道临心里却充满期待,他知道只要三方抱成一团,不断地壮大实力扩大影响,三方共同制定的贸易合作协定和海事仲裁协定必将发展成为世界通用的贸易规范和航海准则,作为这套法律的制定者和控制者,将来获得的利益远比三方贸易更大,更持久。

    正因为如此,朱道临同意葡萄牙东印度公司在欧洲贸易航线中占据主导地位,相应的,葡萄牙人也要在印度半岛和阿拉伯贸易航线上处于从属地位。

    最后的结果是:在每年来回一次的欧洲贸易航线上,葡萄牙东印度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拥有55%的贸易收益,承担与收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朱道临和萨懿德的东方星月公司拥有45%的贸易收益,承担次要责任和义务。

    双方另行组建一支拥有15艘中小型远洋货船和6艘护卫战舰的贸易船队,常年往返于淡水港至印度半岛和阿拉伯半岛各贸易港,东方星月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拥有75%的收益和相应权责,葡萄牙东印度公司拥有25%的收益,承担次要责任和义务。(未完待续。)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