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龙血武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25章 :愤怒的三拳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叶莫猛然咆哮一声,那尊三丈长的业火战神,如同玻璃爆碎一般,彻底消散在了空中,而曹正淳的身子,也是狼狈的倒飞了出去,倒在地上,鲜血大口大口的吐着,十分的狼狈。龙腾小说 ltxs520.com

    “曹正淳,你现在还有何话要讲?”

    叶莫直接落在了曹正淳的身前,气息收敛起来,如今的曹正淳,金身被破,已经伤及要害,想要恢复过来,也很难:“我永远也忘不了,你将我师傅杀害的那一刻,现在,该是你偿命的时候。”

    “哈哈,我曹正淳的确没有想到,你会有着这样的实力,但是你也依旧死到临头了,大帝去了悬空皇朝闭关修炼,马上就要回归,如今帝派和武派依旧彻底开战,大帝会将你斩杀的,没有人可以解救你,你杀了我,你马上也会跟着我一起下地狱。”

    曹正淳深知自己没了活路,对着叶莫威胁了起来。

    “这一次大帝回归,必将带着无上的修为,法相三重身,或者是四重身的实力,而且他还受这帝王之气的庇护,一旦在与帝妃结合,那个时候,便是大帝实力最为强悍的实力,无论你有着何种手段,必将逃脱不了大帝的斩杀。”

    曹正淳知道,李天穹这一次闭关,并没有在天武帝国,而是去了一个高级帝国悬空皇朝,李天穹闭关之前,便是有着法相二重身的实力,此番出关,必定再次突破。

    “我死到临头了?”

    叶莫讥讽的笑了几声,六道轮回意境再度施展出来,百丈之长的六尊六道神祗再次降临,冷冷的望着曹正淳:“帝王之气再厉害又能如何,你大概不知道吧,我身后的六尊大能,乃是上古神祗,每一尊的神祗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实力,我现在还是爆元境的实力,而且我还炼化了乾坤聚元法阵,修炼速度无人能敌,一旦我晋升到了摄魂境,法相境二重身的高手,也绝非是我的对手,以我的天赋,不足半年,便能够突破法相境,就算李天穹也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你?你身后是六尊神祗?”

    曹正淳望着叶莫身后的六尊大能,猛的大吃一惊:“你为什么会有着这种意境,难道那是荒芜门之中,所谓的六道轮回意境?”

    “不错,这便是六道轮回意境,而且我的师傅,还是超越了法相境的人物,你以为,李天穹就能够击杀我?简直是痴人说梦。”

    叶莫说着完,手中的天罗血煞枪,也是直接捅了过去,可是曹正淳却是脸色一冷,周身发出了一道符印,四阶的符印,这道符印化为了方圆一米的金箔,将自己包围住,叶莫的天罗血煞枪刺在金箔之上,却并没有伤害到他。

    “四阶防御符印,金箔符印?”

    叶莫惊讶了起来,四阶便是对应着法相境阶段。

    “没错,这便是金箔符印,你想要杀我,没那么简单,等我慢慢调理好伤势,我想要逃走,你也无法留住我。”

    曹正淳立刻盘坐了起来,立刻纳芥环之中的上百枚的三阶兽核,利用兽核之中的元力维持着金箔符印,而自己便是在开始治疗着伤势。

    “你以为躲在里面就没事了?”

    叶莫冷笑一声,催动困龙升天柱,单手便是向金箔探取。

    “哈哈,去死吧!”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道狂笑之声,只见一个长相和曹正淳一模一样的男子,双手握着电光雷击刃,对着叶莫爆冲而来。

    这一击,绝对是完完美美的偷袭一击,曹正淳的分身,进行了一次最完美的偷袭。

    这一尊分身,是曹正淳达到摄魂境巅峰之时,耗费了一年时间凝聚出来,再加上本尊晋升法相境,分身也是沾染一丝法相之气,其实力远超一般的摄魂境巅峰。

    一击之下,电光雷击刃直接通到了叶莫的狱龙铠甲之上,裂痕开始延伸了出来,最后彻底崩裂,电光雷击刃轰击在叶莫的身躯,可是却完全近不了一分。

    “这怎么回事?”

    曹正淳的分身大为惊讶了起来,这一幕完完全全超越了他的理解,自己的攻击能够将狱龙铠甲击碎,可是而无法伤害叶莫的身躯。

    “忘了告诉你,我的身躯才是最强的防御,我的狱龙铠甲,不过是为了拉风好看而已。”

    叶莫反身一个腿鞭,将曹正淳的分身直接踢飞了出去,叶莫瞬间便是移到曹正淳分身的面前,开始催动困龙升天柱,一股恐怖的吞噬之力,如饕餮大口,开始吸收曹正淳的分身的能量。

    “你身体之中到底有什么?为什么我的分身的力量感觉在流失,不,这是全部都被你吸收了。”

    曹正淳感受到分身的真元,开始急速的流失,他的脸上,立刻是露出了惊骇之色。

    “到了地狱我在告诉你吧!”

    叶莫冷笑一声,一手便是将曹正淳的真元分身全部吸收了起来,一股磅礴的能量渗透进了叶莫的身躯之中。

    庞大的能量全部都被困龙升天柱吸收,狱龙之力再度开始觉醒了起来。

    接二连三,叶莫觉醒了两万道的狱龙之力。

    叶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