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狂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百二十章 阵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当然不能任由你吃人。更多小说 ltxs520.com”陈太忠断然柜绝,“既然这样,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吧,不过等我打破大阵,里面的藏宝可跟你无关。”

    “下界的藏宝,没兴趣。”小麒麟不屑地哼一声,它跟老易不同,藏宝什么的,对它没吸引力,谁让它有那么牛叉的一个老爹呢?

    “里面灵兽园的灵兽,也都是我的。”陈太忠不动声色地发话,“你是讲究人……讲究的神兽,不会没品到跟我抢,对吧?”

    “灵兽园。”纯良下意识地重复一遍这三个字,口水已经忍不住流了下来。

    它侧头看一眼陈太忠,狐疑地发问,“这个隆山剑派,会有灵兽园?”

    “可能性很大。”陈太忠点点头,“很多门派里都有灵兽园。”

    “蓝翔派就没有。”纯良马上就举出来一个例子,眼中的狐疑之色也愈发地重了。

    “蓝翔什么都没有。”陈太忠很随意地回答,然后拍一拍身上的百兽囊,“好了,我要找bó弱之处下手了,你帮我戒备一下,回头给你一只高阶灵兽吃。”

    “口畏喂,你不能这样啊。”纯良抬起前蹄,抹一下嘴角的口水,它着急地发话,“都说一起攻打大阵了,怎么才给我一只灵兽?”

    “你不是比较懒吗?”陈太忠斜睥它一眼,抬手捏个隐身诀,“那你望风就行了。”

    “神兽也要自食其力的嘛”纯良的两只前蹄不住地挥舞着“你先别走……我说,这里肯定有灵兽园?”

    “也有可能没有。”空气中传来陈太芯的声音,“没有的话那就一只灵兽都带不给你了。”

    “喂喂,我觉得咱们还是再商量一下合作和分工的问题吧。”纯良有点着急了,“不过先要确定一点,灵兽园的灵兽,我包圆了。”

    “咦,那倒也不错。”陈太忠又显出身形来“既然这样,没准玄天罡雷就省下了……“”

    他俩很快就商量好了分工,有鉴于纯良不便直接抛头露面于是小麒麟负责佯攻。

    “我可以化身火球,威力绝对巨冇大”它信心满满地保证,“就算这阵法扛得住,再加上你的攻击他们肯定完蛋……记得多帮我收集灵兽啊。”

    隆山剑派的本宗,地方是相当大的,方圆上千里,陈太忠绕着走了差不多三十余里之后,猛地感觉身后有异,回头一看却见一团火球冉冉地从地面升起。

    这火球约莫有门板大小,色泽通红按说红色的火焰,在风黄界属于档次不太高的,比黄冇色火焰都要差,更比不上白色或者蓝色的。

    但是这团火焰例外,只那么悬在空中,就带给人一种莫名的威压,随之而来的,还有浩浩荡荡、不断增强的灵气,仿佛天地都感应到了这团火球的不凡,欢欣鼓舞地来送弹冇药。

    “这个没节操的,还有这么一手?”陈太忠都忍不住咋舌,虽然离着三十多里地冇,他也能感受得到那团火球中,所蕴含的恐怖的杀伤力,“真是小看了这家伙。”

    火球在空中悬浮了三四秒钟的模样,猛地加速,狠狠地撞向了不远处的护山大阵。

    “嗵”的一声大响,整个大阵剧烈地抖动了起来,陈太忠甚至觉得,自己脚下的地面都在徵徵颤抖,“我去,果然是真人……神兽不可貌相。”

    然面,护山大阵还是吃住了这一击。

    不过大阵里的众多隆山弟子,脸色可不是很好看,一个个目瞪口呆,“我去……这究竞是什么术法?”

    当火球升趄的时候,隆山派就发现这玩意儿的恐怖了,不但将防御等级提到最高,还特地加强了对这一块的防御。

    必须指出的是,隆山的护山大阵,可防得住初阶玉仙的全力攻打,若是大阵能补完,甚至可以防得住中阶玉仙的攻打。

    不过白驼门不允许隆山补完大阵,你能防得住初阶玉仙,就已经足够了,遇到实在不能力敌的情况,可会派退到上门来,这个基业暂时放弃。

    这样的要求,是强制性的,就像家族在城内的防御阵,不能超过当地官府的最高战力一样一一有一定的防御就够了,杷防御搞那么高,是打算防谁呢?

    所以隆山剑派的大阵,最大就是能扛住初阶玉仙的会力攻打,陈太忠刚才的刀攻,甚至没有让大阵jī发出最强的防御。

    慢着……这里好像写得不对?刚才大阵明明就摇摇欲坠了。

    其实,这是大阵的一种防御策略,给人一种马上就能崩溃的感觉,但是偏偏崩溃不了,从而诱使对方不断地进攻,耗费对方的灵气,最大限度地拖延时间,等待援兵。

    不过陈太忠的攻击威力,也足以让隆山剑派瞠目了

    只看灵石的消耗速度,就能想得到,对方的攻击力有多么恐怖。

    坐镇的执冇法堂堂主不敢怠慢,赶紧捏碎了同心牌,向远处的本派天仙报警,又放出信鹊去,也是报警。

    警示同心牌分好几等,执冇法堂直接发出了最高等派中有大乱,速回!

    然后大家就坐等上人们回来,至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