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之生化狂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一十一章 技惊四座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本周首页强推,请大家这周一定把推荐票全投给狂人,五一上架,燕子一定会爆更回报大家,拜谢)

    满营沸腾,凡是目睹了袁方那神奇一箭的将士们,无不欢呼振奋,为自家公子的箭术喝彩。龙腾小说网 ltxs520.com

    相隔一百五十步,竟然能射中旗杆,这等精湛的射术,放眼天下也没多少人能做到,袁方露这一手,不叫将士们惊奇喝彩才怪。

    “我只知公子乃习武奇才,武道精进极快,什么时候箭术竟也练得这般了得,公子他到底还有多少潜能啊……”

    郝昭未曾见识过袁方箭术,不由自主的点着头,口中喃喃的赞叹。

    全营上下,沉浸在对袁方的叹服与惊奇中。

    最惊喜意外的,自然是高顺。

    他本只抱着一丝希望,做好了袁方射之不中,就以一百残兵,跟高干几千兵马拼个鱼死网破的最坏准备。

    谁知,袁方轻描淡写的一箭,竟然射中了旗杆。

    这一箭,等于是救了他高顺,还有他所保护的吕布家眷一命。

    兴奋惊意之外,高顺猛的望向袁方,那素来凝重的脸上,竟难掩感激与惊奇的神彩。

    袁方却已悄然隐去细瞳,收起了远望能力,潇洒的将弓丢给袁贵,一身的云淡风轻,仿佛只是随手一箭,小露一手而已。

    “表兄,看来是天意如此,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袁方转向高干,淡淡问道。

    高干整个人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整个人还沉浸在对袁方那一箭的震愕之中。

    “怎么可能?那可是一百五十步啊!这小子半年前还是个瘸腿的废物,怎数月之间,竟练就了这等精妙的箭术,这怎么可能啊……”

    高干满脑子嗡嗡作响,眼前皆是无尽的疑问,仿佛看到了这辈子,最不可思议之事。

    直到袁方一声讽刺般的问话,高干才从震愕难解中清醒过来,当他看到袁方那轻描淡写般的表情时,心中竟有一种被羞辱的愤怒。

    虽是惊愤难当,可袁方一箭确实中了,他若还没完没了,就等于自扇耳光。

    万般无奈下,高干只能一哼,沉着脸道:“显正,没想到你的箭术精进如此之快,真有你的,怪不得人人都说你深藏不露,你隐藏了这么多年,真是让我这个做表兄的刮目相看呢。”

    高干终于见识到了袁方的不凡,这话虽是承认打赌失败,话中却暗藏着讽意。

    袁方却不屑跟他多废话,冷冷道:“既是如此,恕我还有军务在身,就不相陪了,表兄你请自便啊。”

    高干冷哼一声,恨恨的瞪了袁方一眼,转身拂袖离去。

    离开大营,高干策马直奔自己大营而去,脸上尽是恼羞成怒的恨色,口中咬牙切齿道:“袁方,你敢抢我的功劳,还敢当众捉弄我,这个仇,我高干非报不可,你给你等着……”

    辕门处,袁方冷视着高干愤然而去,却没有丁点忌惮之意。

    袁方很清楚,高干此番回邺城,必会向袁绍狠狠的告自己一状,而袁谭那一派人,多半也会以此为借口,趁机群起对他发动舆论攻势。

    又有何惧!

    种种迹象表明,袁绍已听信谗言,已对他产生疑心,疑忌他会拥兵自重。

    一年之期再有几天就到,袁方相信,袁绍会遵守约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一定会再次偏向袁熙。

    一旦袁绍决定违背承诺,那就必定会担心,拥兵在外的袁方会有过激反应,到时多半就会想方设法,削夺他的兵权,夺走他血战打下来的青州。

    既然袁绍无论怎样,都会夺自己的权,那袁方现在稍稍违背袁绍的意志,救下高顺,保护了吕布的家眷,暗中结下吕布这个援手,又有何不可。

    当然,袁方还存有一丝希望,希望袁绍能遵守承诺,正视他的尊严,那样的话,他就不必即刻翻脸,可以得到更充足的时间,来增强自己的实力。

    毕竟,击败黑山贼的袁绍,实力大增,实可谓一个庞然大物,越晚跟他正面交锋,对袁方才越有利。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顺代温侯谢过公子大恩。”身边处,高顺拱手诚然感激。

    袁方思绪收敛,淡然一笑:“举手之劳而已,伯平不必言谢。”

    高顺直起身,依旧一脸感激,却道:“公子为保我等,不惜违背袁公之命,倘袁公怪罪下来,公子却当如何应对?”

    “这你就不必担心了,天塌下来,自有我袁方顶着。”袁方神色慨然,从容无畏。

    高顺既是感激于方相救,又猜不透袁方焉能如此自信,心中是感慨万千,不知该说什么好。

    袁方便下令给高顺一行拨下粮草军需,叫他们在城南自下一寨,先行安顿好,等将来打听到吕布消息后,再做打算。

    高顺带着一众女眷,也别无他处可投,环顾四方,也只有袁方里才最安全,当然欣然接受了袁方的安排。

    袁方遂与高顺一道,策马前往他人马所在,好顺便跟吕布的两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