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儒道之天下霸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6章 龙虎山:群雄相迎!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另一边,春笺丽疑惑的看着站在岸边的少年,少年手持折扇,寂寞的看着往远处逝去的流水。

    来到他的身边,她小声的问:“你在做什么?”为什么突然变得这般寂寞如雪?

    少年道:“我正在培养情绪。”

    春笺丽道:“培养情绪?”

    少年缓缓念道:“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春笺丽:“……”到底在做什么?

    又往另一边看去,只见原本在一路上保护他们的那些人,撤了许多,只剩下了四个。她低声道:“为什么把人都撤了?金嫫姥姥和六毒花娘来了怎么办?”

    少年头也不抬:“你往右边的那座山看去,那里是不是有一处山崖?她们在上面!”

    春笺丽一惊:“什么?”

    宁江摇扇道:“其实我是不介意在这个时候解决掉她们的,只不过现在没有这时间。”

    春笺丽吃惊道:“解决掉谁?金嫫姥姥?”

    宁江道:“如果她非要自寻死路的话……是的!”

    春笺丽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是在开玩笑吗?那个可是金嫫姥姥啊。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烟尘滚滚而来,小梦赶紧抱回小刀,保护他们的那几名天地会高手也聚了过来,将他们护住。

    春笺丽睁大眼睛:“这又怎么了?”

    宁江忧伤的道:“大概是来迎接我的吧?唉,我就像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光,明明想要低调一些,却还是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人生真是……寂寞如斯啊。”

    其他人拿眼睛斜他。

    宁江道:“别管我……让我继续培养一下情绪。”

    所有人:“……”

    远处的山崖上,一个拿着鬼头杖的老妇,带着几名女弟子,阴冷的、怨毒的看着远处溪边两个少女。此人正是金嫫姥姥,在得知自己的徒弟被人杀了之后,她做完手中的正事就赶了过来。

    此时此刻,她已经知道,那个号称“砍头魔女”的丫头和拜火教没什么关系,拜火教幻月祭司的这个女儿,也早就已经叛出了拜火教。

    只是,这两天里,对方身边却又有不少高手保护着,让她动不了手。但是现在,对方身边的高手突然少了许多。她阴阴的冷笑着:“我们今晚就动手,我要让他们生不如……”

    忽的,远处烟尘滚滚,她和她的女徒弟们睁大眼睛看去,只见,竟有数百名武林中人飞奔而来,将溪边的那个少年,众星拱月般的团团围住,殷勤讨好。

    蜀葵娘、佛桑娘等互相对望……发生了什么事?

    金嫫姥姥皱眉道:“那个少年……是什么人?”

    蜀葵娘迟疑了一下:“这个……我们还不知道,以为只是一个不会武功的秀才,所以……也没怎么在意!”

    金嫫姥姥怒道:“去查查!”一个秀才?一个小小的秀才,会引得如此多的武林中人,前来迎接、保护?开什么玩笑?武林盟主也没这么高调吧?

    ***

    同一时间,远处的树林里,数百名盗匪潜藏于此。

    这些人,便是从融州鬼罗林流窜至越岭的流寇,人称“鬼盗”,为首的,正是鬼盗三兄弟,分别唤作高飞、陈麟、王鹤。

    一名小头目溜了过来:“三位当家,那两个杀了我们弟兄的妞儿,走的就是这条路线,恐怕很快就要到了。”

    大当家高飞笑道:“那两个丫头,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漂亮?”

    那小头目嘿笑道:“小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真的就美得跟花一样,只是穿红衣服的那个,箭术了得,三位当家与她交手的时候,可要小心些儿。”

    二当家陈麟笑道:“我们这么多人,还怕她能飞天遁地不成?就是两位妞儿,不够分啊?”

    王鹤道:“我家那母老虎管得严,小弟也没有休妻的胆量,她们自然是两位哥哥的。”

    高飞与陈麟相视而笑。

    江湖上也有江湖上的规矩,他们虽然是流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奸.淫这种事却是不做的,倒不是不敢做,而是,这种下三滥的事不但败坏名声、惹得江湖上的好汉耻笑,而且会被视作江湖败类。

    即便是那些占山为王的山贼,看到漂亮的姑娘,抢上山明媒正娶做个压寨夫人,好吃好喝的供着,这事儿没人管,最多有些看不过眼的大侠找上山来,但如果直接去行那强奸甚至奸杀之事,那就是人神共弃的江湖败类,连那些山贼都是不屑于做的。

    京城里的全清派,这几年显赫一时,一出事就落到人人喊打的地步,就是因为他们接二连三的被曝出丑事,以往被他们控制的那些小帮会,只是迫于他们的淫威,而不是出于真正的江湖道义,而那位病公子,明明不会武功,却一下子名动江湖,也正是占了“道义”二字。

    此刻,他们所打的心思,就是把那两个丫头抓来,做他们的“压寨夫人”。

    虽然那两个丫头,杀了他们的手下人,但干他们这行,生生死死,其实也是很正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