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关于《新宋》兵制改革征求意见稿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处斩临阵脱逃、叛乱等人。监军使监阵脱逃,第一副监军使、主将皆可立斩以闻,每监军使设三副使,三副使与监军使并不相统属,各自记录报闻。若监军使死,则第一副使接任,依次如此,互相监视。

    国家军机,决于枢密院与兵部。

    枢密院有枢密使、副数名,下有作训司、军法司(管军法官、监军使)、侍卫司、枢密会议(使、副、高级将领、元老大臣参加,向皇帝提供决策建议,讨论战争方针)、审官司、细作司。

    兵部辖考功司、军器监、群牧司、兵籍司、屯田司(在工部还在兵部未定)、武学监

    以上,必有不够周详之处,请大家赐教。

    [记住网址  龙腾小说 ltxs520.com]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