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二章 君王有意诛骄虏(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加的用心与谨慎。而此后,两府诸公们至少在表面上,也就当这件事完全没发生过了。

    于是,阳信侯田烈武连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把两府给得罪了都不知道。

    这天收到的四篇策论,看起来与往常一样,都是夸夸其谈的迂腐之论。第一篇策论,讲的是如何恢复车战,以车克骑;第二篇,献的是兼并高丽的十条妙策;第三篇则转而向南,大谈谋划大理之策.....

    田烈武皱着眉头,勉强读完这三篇策论,拿起第四篇,只略扫了一眼,忍不住便摇起头来----这一篇更是老生常谈,献的是攻取燕云之策!

    这几年来,向田烈武投书,大谈恢复燕云的,多得田烈武都记不清有多少了,也许有近百人之多吧!

    这些所谓的“平边策”,大多不过是书生之见,老于行伍的田烈武的自然一眼就看得出其中的天真。但是,汲汲不忘恢复燕云的,可不止是这些徒能大言的不得志的书生们。

    武城侯杨士芳、唐康、甚至李敦敏......在田烈武所交游的人中,对司马相公的“和辽”不满的人,比比皆是。特别是武城侯杨士芳,每每与田烈武多喝上几杯,就会跟他大谈李广、程不识这些汉代名将,以及本朝雍熙北伐之失败,一时慷慨激昂,一时痛哭流涕!

    在这件事上,田烈武内心深处,其实是莫衷一是的。

    他自己是行伍出身,对于出塞击胡,靖边安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向往。但另一方面,田烈武与普通的汴京市民一样,并不把契丹人看做是生死仇敌,他没有杨士芳、唐康、李敦敏这些人的仇恨感、屈辱感,也没有他们的那种雄心,对田烈武来说,辽国与西夏是不同的,西夏人不断侵扰大宋,他还有亲人在与西夏的战争中战死......而辽国,在他的记忆中,就一直是与宋朝和平相处的。

    打败西夏后,没有了边事,就该让老百姓好好的过日子了!

    田烈武心里隐隐约约是这么感觉的。

    不过,这种观点却与汴京市民也是不一致的。汴京的普通市民虽然并不真正仇恨契丹人,也不会真正有屈辱感,但是他们的态度总是易受左右的,如果白水潭的士子们都说不恢复燕云是一种奇耻大辱的话,用不了几天,他们就会慷慨激昂的相信那真是一种“奇耻大辱”。因为战争对于他们来说,始终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就如同看戏一样。

    田烈武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也许是在陕西带兵时,不知不觉间产生的。

    况且,既然是君实相公与子明相公都支持的事,总是有道理的。

    但他并没有把自己的怀疑告诉过杨士芳或者唐康、李敦敏他们。因为他知道那样做不会有什么结果,他始终都不会知道究竟谁对谁错。他们的态度一直是不容置疑的,田烈武心理很清楚,如果他坚持不同的立场,很可能就会马上失去这些朋友。

    反正这种事情也不是他田烈武所能决定的,他不想再这种事情上费太多的心思。

    田烈武一面想着,就在他觉得今天仍然将一无所获的时候,他读到了一行字。

    “其六,曰破火炮......”

    虽然对于恢复燕云并不是那么的有同感,但是,对于如何应对辽军在阵战时使用火炮,田烈武的兴趣,可一点也不亚于任何人。以前,宋军将领所面对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以步破骑。但自从耶律冲哥去的伊丽河大捷以后,取而代之的新问题便是,步兵方阵如何对于辽军的火炮与骑兵。

    大宋的谋臣武将们倒是提出来不少的办法,但是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各执己见,争论不休,而事实究竟如何,没有实战的检验,谁也不知道答案。田烈武当然也有自己的想法,但他的想法在密院、兵部、三衙都不受到认可。支持他的人倒不是没有,比如章楶就是赞同他的想法的,而且章楶章质夫可以说是种谔、刘昌祚这些老将去逝后,西军中首屈一指的名将,但是章质夫不是寻常武官,他是省元出身,说到底,也是个正儿八经的书生,他又极受石越、范纯仁的重视,因此,绍圣以后,又换了文资,如今已是河东路转运使,接下来眼见着就是寺卿、侍郎,就算进两府,也未必不可能,但也因为如此,他在军中的影响力这几年却是大大削弱了。

    所以如章楶的支持,只能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但田烈武的想法不被重视,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的观点几乎显得有点消极、甚至是笨拙。

    田烈武相信,火炮之应用于野战,实际上是对**之纪律**与荣誉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除了令禁军变得更有纪律,别无良法。

    他的观点被认为等于没说。

    但是,田烈武却不是无的放矢。宁年间的禁军整编,的确加强了**的纪律与荣誉,尤其是对西军来说,效果显著----比如在熙宁整编以前,宋军的弓手们,每齐**一次,就必须阵前发放一次赏钱,一旦赏钱不能及时发放,士兵们就随时有一哄而散的可能----这是五代的骄兵悍将们留下来的弊病,在建国之初,甚至连太宗皇帝也无可奈何,当年他第一次北伐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5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