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二章: 君王有意诛骄虏(二之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情——这七年来,所谓的“新党”的势力,并没有削弱、分崩离析,反而渐趋稳固,隐隐的更像是一个真正的政党了。

    首先是做为对王安石的妥协,这七年中,凡是王安石举荐的人,绝大部分都得到了相应的任命,如今大宋朝,至少有二到三成的知州、知县,是属于新党阵营,或者同情、支持新党的政策的,这个比例在在路一级的官员中,也占到二成左右,而在朝中,侍郎、少卿以下,这个比例至少也有两成。

    而这个所谓的“新党”,还只是指你几乎可以将他们毫无疑问的视为“新党”,而政治上绝对支持王安石的人,但自绍圣以来,有许多人,连石越也分不清他们是不是“新党”。

    从韩维、韩仲彦这样的顾命之臣,到章惇、李清臣、曾布、张商英们,还有地方上如陈元凤这些人这些人究竟是不是“新党”,完全只在于你对“新党”的定义是什么。

    若认为“新党”只是隶属于王安石个人的政治势力,那么这些人都可以从“新党”中排除。但若以一定之政治主张来定义“新党”,那么这些人仍然可以算是不折不扣的“新党”。甚至如曾布、张商英,石越虽然可以确定他们算是自己这一派,但是若论他们的主张,仍然是新党的。

    石越暗地里分析过绍圣以来,经过改变的新党的政治主张。

    在石越看来,如今的新党,他们的政策主张其实是以“富国强兵”为基础,鼓吹继续变法。他们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强调由官府直接管理大量经济部门,主动对经济进行调节,以谋求在不增加赋税的同时,让国库丰裕。除此以外,在这方面,他们还表现出一种强烈的目的论,以国库是否丰裕为主要是非标准。除此之外,他们还普遍主张进一步改革役法,坚持推进免疫;要求提高吏的待遇,增加****,让**承担更多的义务;赞同以激烈手段铲除如宗室、冗官等特权阶层,反对荫官等等。而军事外交上,绍圣新党几乎全部持扩张与强硬政策,甚至他们经济政策之目的,就是训练精兵,对外扩张。但他们的目的色彩太强烈,以至于在这方面并没有清晰的政策,有时候反而自相矛盾——他们既支持现有之兵役制,同时又仍然鼓吹恢复全民皆兵的古制

    从本质上说,绍圣新党与熙宁新党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他们明智的摒弃了一些已经证明不成功的东西而已,而这让绍圣新党更加具有吸引力——人们是善忘的,既然熙宁王安石与吕惠卿的变法并没有造成真正严重的后果,那么所有的过错,很容易就被遗忘,甚至被巧言辩护。

    如果说凡是持这种政策主张的人,都算是新党,那么石越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将章惇、曾布、张商英们排除在外。也许,连唐康也得算进去。

    石越心里也很清楚新党在这七年间能够形成真正稳固的政治势力——而不是如熙宁年间一样充斥这政治投机者——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对王安石的让步。一方面,王安石在杭州的五年多时间,重建了他的声誉;另一方面,司马光的全面战略收缩,在国力已经增强的情况下,也并不是那么得人心,朝野之内,对此不满的人,比比皆是。特别是与契丹的条约,连事业也让许多人倍感失望。

    旧党如今还能够继续掌控这个国家,主要依靠的,不过是高太后与司马光的个人威信而已。

    绍圣以来,虽然新党实际上分裂成王安石派、吕惠卿派、极端派这三派,但王安石派在这七年来一家独大,使得新党相对稳定。而**的旧党,内部却是矛盾重重,而且其冲突更是公开化。这些君子们,既有范纯仁为首的温和派与刘祗为首的台谏派之争,还夹杂着一些极端的守旧派在其中兴风作乱,同时,还有以地域和师门划分为的洛党与朔党之间的人事矛盾、意气之争搀杂其中总之,其内部关系之复杂,连石越有时也搞不清楚。这七年来,这些君子们因为小事反目成仇,互相指斥对方为小人,恨不能将对方赶到凌牙门去——这样的闹剧,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发生了。

    但若司马光也死了,石越几乎敢肯定,不待新党来收拾他们,旧党自己也就会斗个头破血流。

    不过,毕竟大宋是一个君主制国家,君主虽然不能为所欲为,但只要有高太后在,旧党就可以保住他们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人能够挑战的。

    所以,幸好现在暂时还不要**心旧党的事。

    新党的即将失控,已经够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辽国的即将南侵,石越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要求对辽国强硬,甚至要求北伐,几乎可以肯定是没有王安石压制以后,新党将首先发难的目标。这是他们不满已久的事情。

    如果辽军南下——虽然这仍然会成为一个被攻击的口实,新党一定会痛骂这是司马光与他长期对辽绥靖、软弱的结果——反正都到了那种情况,也没什么号在乎的了。

    聊足安慰的是,至少这些新党官员到时候应该都会是主战派。

    可是,石越却丝毫没有办法感到庆幸。

    他脑子里不断浮现的,是王安石写给他的一封遗信。

    可能王安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4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