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隋炀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四章 夺命造海船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公元611年(隋大业七年)四月,正值春浓时节,河北涿郡绿柳垂丝,桃花吐艳,满目青翠,暖日高悬。耗时两年,精工修建的临朔宫终于落成,重楼殿宇,上接云表,广厦相连,极目无边。在融融的和风中,杨广巡幸的龙车,沿黄沙铺地净水消尘的官道,忽隆隆疾驰,一阵风似的驶入临朔宫。守卫的兵士们都大为惊愕,杨广今日为何一反常态?以往巡幸车队,都是徐行缓进,走走停停。杨广东张西望,看到赏心景致,往往驻足停留,甚至摆酒留连。今日缘何这般急切?莫非有何重大事情发生?

    龙车进宫未及停稳,杨广便一跃跳下。萧娘娘也顾不得等宫人搀扶,赶紧下凤辇,趋至杨广身后:“万岁,一路旅途劳顿,且由妾妃相陪到后宫休息。”

    杨广根本不予理睬,气呼呼快步踏入耀武殿,在盘龙椅上居中坐定,文武大臣们战兢兢跟入,无声无息侍立两厢。杨广的脸色极其难看:“宣涿郡太守元礼来见。”

    元礼早在殿外提心吊胆地恭候,闻传忐忑不安地入内叩拜。

    杨广不容他开口,便历声吩咐:“元礼,高丽王高元何在?即刻带他上殿。”

    元礼跪在丹墀下,额头始终触地,一言不发。

    “元礼,朕在问你,高丽王何在?!”杨广分明是在咆哮。

    元礼无话可说,只有伏地叩头而已。

    “来呀,将元礼推出宫门斩首。”杨广一言定生死。

    武士上前架起元礼就走,眼看着要出殿门,百官们都漠然视之。因为谁都明白,杨广今日火气太盛,谁也不想给元礼殉葬。还是杨玄感打破沉寂,他率先跪倒求情:“万岁,请恕元大人死罪。”

    有人领头,百官们似乎良心复萌,齐刷刷同时下跪:“万岁开恩,饶元礼一命。”

    杨广怒气不息:“高丽王屡召不见,难道他还不该杀吗?”

    “万岁,高丽王高元抗旨,元礼也无可奈何,迁怒于他,似乎不公。”杨玄感直言无畏。

    “杨玄感,朕看你也是活够了,成全你陪元礼同赴黄泉。”杨广又起杀机。

    杨玄感毫无惧色,诤言反问:“万岁,难道为臣所说不对吗?”

    “好,朕要让你死个心服口服。”杨广心内焦躁,站起身说,“大业三年,朕巡视榆林,至东突厥启民可汗帐,偏巧高丽王高元亦在。朕即命他次年到洛阳朝拜,而高元竟称病不至。这分明是藐视朕躬,轻漫天朝。朕即欲发兵征剿。是元礼言道,刀兵不宜轻动,高丽国势较强,且在涿郡建临朔宫,以便高元就近来朝,并说高元已应允携美女珠宝于正月进见。而今已是阳春四月,可那高元形影不见,岂非耍笑我大隋?此国耻皆因元礼而起,便将他碎尸万段亦不为过,难道斩首还不应当吗?”

    “高丽王可恨,臣等亦无不切齿,万岁动怒,亦情在理中。”杨玄感回答,“但这是高丽王狡诈多变,元大人又怎能决定他是否来朝?万岁有本事踏平高丽,生擒高元,拿自己的臣子出气,算什么英雄?”

    “你以为朕不想收拾高元吗?我大隋天朝,岂能受番邦小国之辱。朕已决意发兵,定叫那高丽国玉石俱焚!”杨广心中早就憋着一口气。

    杨玄感不失时机地接话:“万岁不愧为天朝大国至尊天子,讨伐高丽,扬我国威,为臣与元礼愿为先锋,戴罪立功。”

    “杨玄感,你二人意欲借此逃脱死罪吗?想得倒美。”杨广冷笑。

    众大臣共同求情:“万岁,高丽可恶,当共征讨。未曾出兵,先斩大将,只恐不吉。”

    元礼也适时开口了:“万岁,臣屡受高元愚弄,切齿痛恨。望给臣一个机会,擒斩高元,宁愿战死疆场。若得以生还,仍甘愿服罪砍头。”

    杨广其实从未真想处死元礼,只是痛恨高丽王而向元礼发泄而已。如今也就收场:“好吧,且让你与杨玄感多活几日,待征讨高丽得胜归来,朕再同你二人算帐。”

    “谢万岁龙恩。”杨玄感、元礼叩头。

    “宇文述听旨。”杨广传谕。

    “臣在。”宇文述出班。

    “朕命你立即诏令全国,所有军镇兵马,星夜向涿郡集中,务于月内集结两百万大军,朕定要将高丽国踏为平地。”看得出,杨广对高元是恨之入骨。

    宇文述迟疑一下:“臣遵旨。”他有心劝阻,但未敢开口。

    “杨约听旨。”

    “臣在。”

    杨广又发口谕:“命你在一月之内,督造戎车五万辆,以为进军运载粮草器帐之用,如有延误或不足数,定当问罪。”

    杨约并未立即应答接旨,而是沉吟片刻:“万岁,请容为臣一言。”

    杨广已然不悦:“讲。”

    “依臣之见,发兵之事还当慎重。百万大军出动非同小可,高丽国路途遥远,地势险峻,山脉相连,运输补给困难。且我军远征,水土不服,易发疫病,一旦失败,悔之晚矣。”

    “先生,我两百万大军,踏平高丽还不易如反掌!要论地理气候,那吐谷浑又如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7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