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欲火青春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八章 混乱之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迅速穿过大厅,跑上楼,在楼道上遇见了林媚儿,她见我慌慌张张的,问我怎么了,我哪有时间回答。

    善解人意思的女孩儿就是讨人喜欢,林媚儿看出我可能有急事,温柔的说道:“别慌张,现在当了大哥就得有大哥的样子,等会儿处理完了到姐姐的卧室来,我有东西给你。”

    说完,她嫣然一笑,离开了。她的气质真迷人啊~只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多欣赏,快步来到会议室,见到马如龙和几个我看上去比较陌生的面孔正对着地上缩成团的王虎一阵猛揍。

    “住手!”我厉声喝道。

    马如龙首先回头,几个兄弟应该是他的直属手下也都停手看着我愤怒的面容。

    我过去直接给了马如龙一个耳光,“啪!”的一声,把帮会里的人都吓了一跳。

    虽然我是青龙门的老大,可毕竟是刚刚当上的大哥,在帮会里未必有什么威信,刚才那一下很容易引起一些人的反心。

    马如龙被我冷不丁的一巴掌,打的面色通红,斜弯着腰,半晌没有动静,象在向我示威。

    我看到他全身在颤抖,我冷冷的道:“快站起来,想造反吗!?”我逼视他。

    “是,大哥。”我很高兴,他还是妥协了,其实我刚才也不是一定愤怒到要打自己人,是我在进来会议室的时候灵机一动,想借机向手下们显示一下自己手中的权力,如此,他们才会惧怕我这个新老大,也会更加卖力的干活。(不过,马如龙也确实有错,若是把王虎伤的重了,我吩咐他的条件他就不可能办成了。)

    而,所谓杀鸡给猴看,就是这个道理,况且被杀的公鸡当然是越威猛,越有名望越好,所以牺牲马如龙我也是迫不得已。

    只怕其不能惊起这次考验,若是真过来跟我理论就麻烦了。

    此时,马如龙身后的一个身影让我如释重负,若说整个帮会里最能知我心者,当属此人。

    凌小雨快步走过来,按住马如龙还在抖动的肩膀,说“算了,大家来开会吧!”

    马如龙终于没有发做,不管他心里怎么想,这么条汉子,能忍下去,足见他对帮会的负责。

    我欣赏的头,走到几个参与打人的手下跟前。

    还未等我开口,先有一人解释道:“这个人以前也曾带着人伤了我们青龙门不少的弟兄,而且我的一个兄弟还被他打死了,我一看他气就不打一处来,大哥,我……”

    “不要说了,我心里有数。”我语气不好,显来是生气了,他不敢再答话。

    这个时候,王虎终于缓过神来,大口的骂道:“你们这群卑鄙无耻的烂货,有种的就和老子单挑,你他妈……唔!唔……”

    还没等他骂痛快,一个机灵的手下见我一皱眉,立即将一块破布塞进其嘴里。

    我蹲下看着支支吾吾的王虎,他的眼睛里有两团火炎,好似要把我焚烧成灰一般,我不禁笑了,虽然挨了一痛揍,可是他脸上的伤痕并不明显,这样原计划就可以照旧。

    可是,该处罚的人却也没有理由逃过去,我回脸怒视着几个没分寸的手下,他们见我的眼神也都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心里害怕的在打颤。

    “你们或许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人是我让陆凡带来的,没有我的命令,谁也没有权力动他!”我口气坚决,充满火气。

    “是,老大,属下错了~”几个人同声道歉。

    “错了就要改,而且不受到惩罚,你们也不会长记性,眼中也不会有我这个大哥。”我舒了口气感叹道。

    “大哥,小弟们愿意受罚!”几个人也是明白的紧。

    “陆凡。”我叫道,心里在呵呵的暗笑。

    “有,强哥有谁么吩咐?”

    “把他们几个带下去,每人用皮带抽二十下,要狠抽,不许留情,知道吗!?”

    “好的,我听清楚了。”他又冲着几名手下命令道:“你们几个,还不快跟我走!去领皮带去!?”

    几个倒霉蛋听话的跟着去受罚了。

    一波已平,我叹了口气,暗道一声一群让我累心的家伙。我起步走到会议室的正座,坐稳当。

    我将身子靠躺在椅子上,稍微喘口气,望向下面,正中的会议桌已经被撤掉,取而代之的是被捆着的王虎,四边都是帮会里的重臣,一般我都没见过。

    凌小雨和马如龙站在我身边,下边还有于欢笑等人,几个生面孔在一旁低着头不言语,也没有表情。

    沉默的人,或者无能,或者是清高,希望他们几个属于后者。

    珍惜时间,我一手托着下巴,冲地上的王虎说道:“废话我不多说,我也不喜欢说废话的人,我们今天来就开门见山的讲条件,刚才伤你的人都受到惩罚,你也读看到了,我现在把你的嘴张开,希望你能珍惜说话的机会,毕竟脏话伤不了人,你明白吗?”说完,我看向他的眼神,虽然还有不服和憎恨,可我看到了里面的一丝无可奈何的妥协。

    我嘴角浮现笑意,吩咐手下:“把他嘴上的布团拿下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6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