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最强剑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八一章 诡异事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

    “难道有人比我们还先达到这里?”肖丞眉头一皱,有些惊讶。更多小说 ltxsba.com

    他和宁倩夕是第一个进入仙墓的,而且他还有半块地图,别人没道理比他们还早发现这里。

    宁倩夕惊讶的和肖丞对视一眼,仔细查看了一下脚印,凝重道:“脚印秀气,应该是个女子,从脚印的痕迹上来看……师兄你看,这脚印上已经多了一层灰尘,也就是说……”

    “这人比我们早到很长一段时间?”肖丞怔怔看着地面的脚印,确如宁倩夕所说,脚印上蒙上了一层灰尘。

    “是的,根据灰尘来看,这人恐怕至少比我们……先到此地三四日!

    这仙墓是三天前下午现世的,也就是说,她在可能是在仙墓现世之前或者之后进入仙墓,但绝对不是仙墓大阵被打开之后来到此地的!”

    两人对视一眼,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竟然有人在大阵还未打开之前在所有人都不知晓的情况下就进入了这里,这是什么样的实力?

    他们上万修者同时发力,也耗费了十分钟才将大阵打开!

    “而且,她进去就没再出来!”

    肖丐呼一口气,将宁倩夕不敢说的猜测说了出来。

    这脚印是单行向下的,没有回来的脚印,那么很可能是这人进去就没再出来,没再出来最大的可能便是遭遇了不测。

    从来人进入仙墓的时间来看,这人的实力恐怕极为了得才是,至于实力强到什么程度,不可推断,但绝对比他们两人要强横很多倍。

    这种实力的人都没能出来,下面必定危机四伏。

    当然,这只是两人单方面的推测。事实到底是不是如此就不得而知了,但这种可能性最大。

    肖丞和宁倩夕相视半晌,现在找到了下去的同道÷不下去,是个问题n器虽然是无尚至宝,可两人都不是鲁莽之人。

    “走,下去看看,你在我身后,跟紧我!”肖丞略略迟疑,便做出了决定。

    有小世界在身,还有遁地之术∥何地方都可以去得,万一遇到不可抗逆的情况,完全可以进入小世界。

    宁倩夕听到肖丞的话,心中不由一暖。肖丞让她跟在身后,无疑是想保护着她,无论遇到任何握,肖丞都是顶在前面。

    “好的,师兄!”宁倩夕点点头。露出感激和赧然的神色,说着几乎下意识的伸出手握住肖丞的手腕。

    握住肖丞手腕之后,宁倩夕便举得这举动有婿格,但她也不是扭扭捏捏的人,并没有收回素手。

    肖丌现宁倩夕握住了他的手腕。并没觉得有什么,干脆反手握住宁倩夕的素手,桥宁倩夕,一步一步走向黑漆漆的甬道。

    宁倩夕的素手柔滑细腻温润,手感颇好,肖丞将宁倩夕的素手握在手中,不禁有些爱不释手。

    宁倩夕白皙的俏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红晕,有些不自在,但不知怎么,她很喜欢这种亲近的感觉。

    甬道并不算太宽阔,莫约三米宽,两人步调一致向下走去,每一步都会产生轻微的回响。

    另一边,上万修者涌入地宫之中,开始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抄家行动。众人一心想得到宝贝,并没注意到那朵八宝红莲已经消失在上空。

    宁倩雨随着昆仑弟子的队伍来到地宫,扫视周围一遍,并没发现姐姐的踪影,她姐和肖丞在一起,她并不担心,转头对一众昆仑弟子叮嘱道:“师兄师妹师弟们别走散,这里人多,一旦我们分散就会给人可乘之机。”

    在上万修者之中包括方天圣子,昆仑圣地的势力最强,清一色金丹三阶修为以上的队伍,就算是元婴中期的大修行者也得掂量一下,只要凝聚在一起,没人敢动他们。

    并不是所有人都没发现肖丞和宁倩夕的消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时刻注意着红莲花蕾,现在消失在西边,自然引起了这些人的警觉。

    方天圣子身穿银色古朴的战甲,散发出磅礴的气势,如同御空飞行一般悬浮在虚空之上,黑发披肩,星目鹰钩鼻,嘴唇上翘挂着冷冽的笑意。

    方天圣子眯眼看向西边方向,对身后四个黑袍蒙面人命令道:“紫血护法,你带他们一起去西边看看,如果有机会……我之前给你们交代过,你们知道该怎么办的!

    有情况的话,第一时间通知我!”

    方天圣子说完冷冷一笑,伸手指指耳朵,四个蒙面人纷纷拿出无线耳麦戴在耳朵上。

    现在是科技时代,他们方天教自然也与时俱进,用上了无线电子通讯设备。

    “是!属下一定完成冕下交代的任务!不过那几个小子交代,那个和宁倩夕在一起的陈霄的实力了得,而且方天罗盘证明他曾杀过教徒,不知……”桀骜不驯的紫血真人恭敬的拱拱手,询问道。

    “一个金丹强者而已,难道还需要我亲自出手?你们四人将那陈霄杀死便可……”方天圣子冷哼一声,神色变得阴沉。

    “不不!怎么会让冕下出手呢,那是玷污了冕下的双手!我们这就去,一定让冕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