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之国术无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七十二章 冲膝!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此时,场面上虽然一片寂静,但空气中蔓延着一股了肃杀之气,就连拳台下面的人也不由的屏住了呼吸,生怕干扰到楚浩和紫鬼两人。龙腾小说网 ltxsba.com

    过了数十息,紫鬼这才缓缓开口说道:“如果你只有这点本事,那今天就可以到此为止了。”

    楚浩瞬间可以确定,之前紫鬼说话的声音那般的怪异,并不是因为他不熟悉普通话的缘故,而是因为太久没说话,没见现在说话的声音就已经正常了许多。

    楚浩愕然,真不知道紫鬼多久没跟人交流了,再这么下去,恐怕就要得失语症了,如果泰拳王的徒弟变成了一个哑巴,这就有意思了。

    嘴角微微一撇,楚浩不屑的说道:“刚才不过是热身而已,你想的太多了。”

    可谁知道,听了这话,紫鬼不但不恼,反而眼睛一亮,旋即惋惜的摇了摇头,“很不错,只是可惜,只能打这么一场,一个瘸子以后是没资格跟我一起站在拳台上的。”

    楚浩冷笑,“一个瘸子的确没资格站在拳台上,但那个瘸子究竟是谁,那就不好说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楚浩还是暗自心惊,这紫鬼真是一个疯子,武疯子,他看到出来,紫鬼是真心实意因为不能跟自己再打一场而感到惋惜。

    “最后的胜利者,绝对是我。”紫鬼无比自信的说道。

    他的确有这样的自信,从十五岁开始,就已经开始参加地下搏击了。

    到了十八岁,已经参加了三百二十六场比赛,三百零六胜,对手一百五十七个重伤,死亡六十三个,可以说名副其实的刽子手,杀人无算!

    十八岁之后,更是凶残无比,几乎出手必死!

    所以说,他相信,最后输的一定是楚浩,如果不是泰拳王不准许他杀人,楚浩绝对死定了!

    “那可真不一定!“

    话音刚落,只见楚浩神色微动,双手缓缓抬起,速度极慢,仿佛手上担着一座巍峨雄山。

    当楚浩的手放在胸前,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之时,刹那间只觉一股光明宏大的气势从他身上涌现,背后隐隐有一股旋风卷起,通天彻地,楚浩的身形也随之放大,无量量也,仿佛天上地下,只有楚浩一人存在。

    除此之外,隐隐还有风雷在嘶吼,咆哮!

    可以说,楚浩已经把自己最早施展的少林金刚掌和净明和尚的少林金刚掌融合在了一起,这一掌可以说是楚浩现在最强的一掌,远远超过了三皇炮捶。

    紫鬼面色微变,他居然从楚浩这一起势中,感觉到了压力。

    旋即,他的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血液沸腾,激动不已,敌人越强大,他就越亢奋!

    下一瞬,楚浩一脚前踏,这一脚就如同一尊身高百丈的罗汉,佛陀般,咫尺千里,弹指一挥间便来到了紫鬼面前,地面在楚浩的践踏之下,不由的一震,仿若地动山摇一般!

    楚浩并指成掌,高高抬起,然后朝下使劲一拍,宛若万仞高山横压而下!

    “来得好。”

    紫鬼上半身下缩,右脚五指抓地,深深的陷入了泥土之中,然后将身躯往上一送,整个人瞬间高了不少,同时左腿弯曲并且迅速提起,如同一座险峰骤然耸起,直冲云霄,越过头顶,直接将其上全身给护的严严实实!

    “砰!”

    楚浩那能想到紫鬼居然还有这么一招,直接被紫鬼一计膝顶给撞到了!

    “咔嚓!”

    只听一声脆响传来,楚浩顿时知道自己的手骨恐怕裂了。

    一瞬间,一股猛烈的剧痛袭来,楚浩感觉整只手臂瞬间就麻了,就如同被一辆疾驰的汽车狠狠的撞了一下般!

    楚浩身形一晃,连退了三步,这才站稳了脚步,抬头一看,果不其然,只见自己的手掌已经肿了,肿的跟个馒头似的。

    而紫鬼不过身躯微微一晃,右脚的脚尖下陷了一两寸,就再次站住了,看来楚浩别说打伤他了,就连其身形都没有撼动。

    楚浩神色不由一变,这是他第一次在使出金刚掌之后,没给对方造成任何的伤害的,也更是第一次反而手掌受伤,甚至被打骨裂的。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肘都顶十拳了,更别说膝撞了,恐怕都能顶的上十肘了,并且这还是紫鬼这样泰拳高手的膝撞。

    膝盖素来都是泰拳手主要的攻击部位,经过这么多年的训练,其虽然称不上钢筋铁骨,但是也差不多了。

    凌霜的眼泪又忍不住的流了下来,嘴唇被咬出了血色,依旧浑然不觉,她现在感觉自己跟处在地狱之中差不多,她的心比楚浩的手更痛!

    紫鬼缓缓放下膝盖,露出了一张满意的笑容。

    嗯,没错,他对自己刚才那一撞很满意。

    泰拳王微微点了点头,看向楚浩的目光充满了讥讽,对于紫鬼刚才那一招,他也满意。

    所以,他倒是要看看,接下来楚浩究竟会如何应对,如果能跪地求饶,痛哭流涕的认输,求自己饶他一命,那就有意思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3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