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超级鬼魂收容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九章 龙神敕令法术,三花聚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ps:兄弟们,今晚不用等了,得到明确指示,明天上午十点左右才上架,我“上架感言”写的太早了哇!抱歉啊,兄弟们!

    “龙神敕令,掌上中庸借法”林觉咒诀合一,施法道。龙腾小说网 ltxsba.com

    可是接下来,他并没有施展出如同马小玲说的,指间凝结出一道雷神法印。掌上中庸借法,属于雷神借法的一种,同属掌心雷。

    龙神敕令,掌上中庸借法

    一遍又一遍的练习,渐渐地,林觉感受到天师法袍上的法力,在他的指间汇聚起来,可是掌上中庸借法,始终无法凝聚成功。

    可就算是如此,林觉此刻学习龙神敕令法术的速度,也让马小玲和金正中两人,感到无比震惊起来。

    要知道,龙神敕令法术的咒决结营求,是十分严格的。

    而且,学习龙神敕令法术,要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支持。

    当法决,在精气神合一,加上法力的加持下,才能够施展得出。

    可是马小玲和金正中怎么会知道?

    眼前的林觉,不仅身具九阳神功,自身精神力量层次已经高于普通人。而且又有系统的虚拟学习功能辅助,只要林觉愿意耗费收容点,便能够很快的学习会一样法术。

    “师父,林师弟修炼道术的天资,未免也太高了吧。这让我以后可怎么活啊。”金正中没想到,眼前的林师弟,能够如此快的掌握龙神敕令的结营领。

    他以前学习龙神敕令“掌上中庸借法”的时候,可是整整练习了一个月,才正确地掌握龙神敕令的结营领。

    道术的结营领,形似还不行,必须一丝一毫不差地完成正确的结有式才行。

    而且结印的时候,必须精气神合一。

    “龙神敕令,掌上中庸借法”林觉咒诀合一,再次练习二十遍,依旧还是无法凝结出雷神法印。

    马小玲突然开口,道:“林觉,注意精气神合一!”

    “是,师父!”林觉点头回应道。

    其实此刻,马小玲对眼前的弟子林觉,已经是越看越顺眼起来。

    毕竟林觉是她收的徒弟,而且学得是马家的驱魔法术,要是她的这个弟子,真的是天下少有的道术修炼奇才,那么他们马家收服将臣的使命,或许可以在她这一代结束。

    到时候师徒联手对付将臣,应该不会输的太惨,或许还能够收服将臣。

    而马小玲对于收服将臣,并没有多少信心。

    当年她的姑婆马丹娜的驱魔道术修为,比起如今的她还要厉害,但还是无法收服将臣。

    “系统,再次耗费100收容点,加强虚拟学习功能”林觉始终无法做到精气神合一。

    “使用者的精神力,是你学习龙神敕令法术的最大障碍。修道者,有自己一套玄奥的修炼法门,先以精神感知气机,引导灵气入体,气神兼修,炼精化气,炼气化神。而武者是先强化自身,激发体内潜力,运转心法,凝聚内力,再修出武道意志。使用者你身为后天巅峰武者,自身精神力虽是异于常人,但精神力量层次,不及有精神力修炼法门的修道者。若想眷学成龙神敕令法术,达到精气神合一的境界,就需要进入武道先天境界。”

    “武道先天?”林觉惊讶之余,无语道:“系统,武道由后天进入先天,堪比登天,我如何能够进入先天?”

    “使用者现在的收容点,还有2000点。系统可以在耗费500万空币和2000收容点的情况下,给你兑换一颗筑神丹服用。”系统道。

    “筑神丹!”林觉眼前一亮。

    “是的使用者z服用筑神丹后,使用者只要运转修炼精神力的法门,就可以快速提升使用者的精神力层次。”

    “可是,我并不会修炼精神力的法门?”林觉将目光,看向了马小玲。

    马小玲让这个突然呆愣在原地,好似进入苦思冥想的弟子,一眼瞧得有点奇怪。

    其实是林觉想到了,让马小玲教他精神力修炼法门。

    修道者,修的是真道养神。

    马小玲是修道者,自然有修炼精神力的法门。

    还未等林觉开口求马小玲教他精神力修炼法门,系统接下来,提示道:“使用者,难道你忘记了,乾坤大挪移心法第七层,讲的便是真道养神。”

    “真道养神?!”林觉顿时茅塞顿开。

    乾坤大挪移心法第七层,是一位倚天屠龙记世界中的惊才绝艳的高人前辈,凭借着高超的武学天赋,脑洞大开,而空想出来的修炼法门,但那位前辈因为自身武道修为限制,没有机会修炼第七层心法。

    而后来之人,也没有一人能有张无忌一样的奇遇和能力,将乾坤大挪移心法修炼到第六层,也就不会有人去修炼第七层心法。

    至于张无忌,因为武道境界限制,根本无法理解第七层心法所说的真道养神境界。

    因为乾坤大挪移心法的第七层讲得心法修炼,根本就是武道层次的法门。

    是武学的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