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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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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白银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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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

    本朝赋税制度承袭唐的两税制,以贫富为差,以人丁及财产多寡来评定税额,然后以钱折算,以货币定税率,也就是由实物税转为货币税,但因为受制于货币的不统一和其它各种原因,本朝征缴赋

    税时,仍旧以实物折‘交’缴纳,称之为“税税计钱,折钱纳物”。

    长孙康宁认为,因为土地兼并严重,战争又让百姓的赋役加重,造成大量耕农逃亡,朝廷实际上已经是失去了对土地和人口的控制。这种情况下,现今朝廷赋税改革的原则是“均平赋役征收、减轻百姓负担”,但事实证明,赋役的均平和合并简化,虽然有助于减轻百姓负担,稳定人心,但不利于朝廷赋税收入的增加。为此,长孙康宁提出,朝廷赋役改革的核心问题,应该是赋役折银,即赋役的白银化。

    由此,财经制度改革中,货币制度改革的核心,即统一货币的目标修改为白银货币化,把白银做为中土流通的唯一的统一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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