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国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三章 第一单生意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国策卷四军火帝国第十三章第一单生意

    月23日。龙腾小说 ltxsba.com伊朗采购团到达北京。

    与以往相比。伊朗采购团不但规模更大。级别也更高。领队是伊朗副总统哈里里。成员中伊朗国防部长外交部长财政部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参谋长空总参谋长与军总参谋长。

    完全可以说。这不是一支“采购团”。而是一支“交访问团”。

    按照纪佑国的授意。军购谈判工-完全由“中重公司”负责。赵润东以“国家副元首”的份与伊朗副总统进行了非正式会晤。

    谈判进行相当艰。

    第一次接触时。伊革命卫队总参谋长突然提出采购射程在500米以内的战术弹道导弹与陆基巡航导弹。此答应提前付军购款项。

    伊朗的新要求彻底`乱了慕华的谈判计划。

    虽然共和国与美俄《中导条约》没有关系。也没有承诺不扩散弹道导弹技术。但是出售战术弹道导弹绝不是小事。

    早在5前。共和国的最后一种液体燃料弹道导弹就退出了现役。如果共和国答应向伊朗出售弹道导弹。就只能提供固体燃料弹道导弹。与液体燃料弹道导弹相比。固体燃料弹道导弹的优势非常明显。虽然伊朗也在自行研发固体料弹道导弹。在2年前还试射了一枚射2米的“阿巴斯”型固体燃料战术弹道导弹。但是至今没有进行第二次试射。证明伊朗的固体燃技术没有过关。

    伊朗希望从共和国购战术弹道导弹。目的是获的共和国的固体燃料技术。

    随后。军情局证实了这一猜测。前往莫斯科的伊采购团也向俄罗斯提出了购买战术弹道导弹的要求。结果被俄罗斯总统一口回绝了。

    纪佑国肯定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松口也不会让伊朗“绝望”。

    次日进行第二轮谈判时……慕华委婉的拒绝了伊朗革命卫队总参谋长的要求。表示只能向-朗提供射程可以达到10米的30毫米火箭炮。

    伊朗似乎早就料到个结果。在后的谈判中提出了采购制导火箭弹的要求。

    显然。这个要求也不可能的到满足。

    制导火箭弹的技术可以用来改进弹道导弹与巡航导弹的引导技术。伊朗自行研发(实际上是从朝鲜购买技术。自行生产)的几种弹道导弹的精度都不够高。比如射程1500米的战弹道导弹的最大误差超过了150米。最小误差也超过了500。在使用常规弹头的情况下基上没有威慑力。如果伊朗获了共和国的制导技术。其道导弹的打击精度的到质的提高。对周边国家产生严重威胁。

    仅仅一项制导技术也属于“战进攻性武器”。

    最终。伊朗既没有买到战术弹道-弹。也没有购330毫米火箭炮。几天的谈判。基本上算是白费了

    因为伊朗采购的武太多。所以判分成不同军同时展开。

    最引人瞩目的是战机采购计划。

    离开德黑兰之前。伊朗副总统哈里里就向媒体宣布。共和国将向伊朗出售先进战斗机。

    谈判开始后。伊朗首先提出购买j-13列战斗机。

    虽然j-13部实现国产化除了外表与su-30mk||比较相似之外。发动机电子设备乃至机体主结构都与su-30mk||不同。出售j-13需要看俄罗斯的脸色。但是这笔买卖仍然有能够谈成。

    伊朗开出以50万美元单价配套设备另算的情况下。共和国然拒绝出售j-13。

    随后。共和国又拒|了伊朗采购j-11的要。

    谈判的重点落到j-10。伊朗最初提出采购最新的j-10。或者在j-10的基础上按照伊的要求进行改进而不是采购基本的j-10。

    10不是简单的改进号。共和国空军都没有装备。

    按照共和国空军的更新换代计划015底。j-15应该定型投入批量生产。逐步取代j-10列战斗机。结果j-15研制进度一再拖延。到015年底的时候。连原形机试飞工作都没完成。在此情下成都飞机制造公司在j-10b的基础上推出了j-10c。

    10b相比。j-10c采用了力更大的“太行10-2型发动机。最大推力提高7%达到142牛;机体量采用铝合金与复合材料。空重减20克。疲劳寿命达80|时;采用为j-15制的有源相控阵电子扫描雷达。对空最大探测距离达到20米。具有多任务模式;增设电子吊舱专用挂点。能够携带激光指示吊舱战术的形匹配跟踪吊舱毫米波对的探测雷达吊舱。对的/海打击能力大大高。

    通过这些改进j-10c的作战性能全面超越第三代战机达到三代半战斗机的水平。

    因为大量采用了为j-15发的新设备。所以j-10c的价格比j-10b高出%。

    都飞机制造公司原本希望空军与海军航空兵能够采购至

    10c016年初。空军与成飞搭成了意向采购合同飞支付了大5|元研制费用。结果。中日东海战争彻底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