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无限之给天道打工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五章 又来一个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你刚才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

    土御门元春不好意思提问,倒是神裂火织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仿佛她和杨曦不是今天才刚认识的陌生人,而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

    看了眼露出无奈表情的土御门元春一眼,杨曦的眼神中传达着“她平时就是这样?”的意思。

    领悟到的土御门元春耸耸肩,摊开双手,一副“不好意思,请见谅”的样子。

    头,杨曦表示自己明白了。

    “没错,我已经掌握了这种改变人体基因的技术,不过我不会公布出来的。更不会让这种技术影响现在的世界。”

    “你很危险。”

    得出这个结论的神裂火织目不转睛的盯着杨曦,“你要如何让我相信?”

    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杨曦毫不示弱的看着神裂火织的眼睛,“你真有趣,我拥有什么样的能力,掌握着什么样的技术和你有关系吗?况且,相不相信那是你的事情。”

    “当然有关系,你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教会,甚至对整个世界的格局都有着巨大影响。作为‘必要之恶教会’的成员,我有必要对你进行制裁!”

    “我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这不是威胁,是事实。”

    见两人剑拔弩张,似乎就要生死之斗的样子,有着双重身份的土御门元春和老好人性格的御坂美琴连忙站出来当和事佬。

    “大姐头,你太紧张了哦。这位杨曦老师的研究成果到底是不是他说的那么厉害还不一定呢!”

    “杨曦,人家是女孩子,稍微忍让一下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原本涌上心头就快爆发的怒气再各自的劝说下稍微有些熄灭,岂料不甘作为背景的食蜂操祈捂着嘴轻笑道:“啊拉,这位间谍先生的话真有意思,你是看不起我们的研究呢?还是觉得我们在说谎?”

    “喂。你少说两句会死啊!”

    美琴不满的瞪了她一眼,却被食蜂操祈无视了。

    “呵呵,我并没有小看你们的意思哦,只是学园都市的‘量产型能力者计划’、‘绝对能力者进化计划’都在我的情报之中。据我所知,都以失败而告终了呢!而且,受害人貌似还是这位御坂小姐吧......”

    看着土御门元春的那张奸笑的脸,御坂美琴的脸色渐渐变暗。黑历史不仅被挖出来,还被当众说穿,简直就是在伤口上直接撒了一把盐!

    虽说土御门元春并非是要伤害御坂美琴,只是想说明学园都市所掌握的技术并不是那么高超。但是作为当事人的御坂美琴心里也不好受。

    “魔法师,别以为你知道了一些学园都市的情报就以为掌握了一切。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

    “确实,在学园都市中,仅仅只是level 0的区区在下是不如level 5的心理掌控知道得多啊,这一我不得不承认。”

    就在气氛再一次紧张起来的时候,一个轻松中带着解脱的声音搀和了进来。

    “哇,你们在说什么呢,讨论的这么激烈!”

    刺猬头少年微笑着从远处走过来。

    “没什么,只是一些学术方面的事情罢了。怎么样?”

    “嗯。我已经跟用老师刚才教我的说法解释过了,他听了果然表示理解。啊,真是太好了,这样就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去解决问题了。走吧。大家,我给你们带路!”

    神清气爽的上条当麻回海边旅馆换衣服,食蜂操祈捂着嘴笑了起来,“恐怕上条同学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如此开心的带着别人拆自己房子的人了。”

    “呵呵。阿上待会儿说不定还会亲自动手呢!”土御门元春也“不怀好意”的笑了起来。

    也幸好上条当麻没有听到这两人的吐槽,否则还不知道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呢。

    如果可以的话,谁会愿意把自己的家拆掉啊!

    现在有了补偿。哭不出来,难道还不许笑了?

    杨曦等人都不知道的是,一百五十公尺外的阴暗沙滩上,不知何时开始,潜伏着一个红衣修女。

    年纪大约十三岁,金色长发微微呈现波浪状,白皙的肌肤宛如皎洁的月光。

    少女的容貌虽然可爱,但服饰却非常诡异。她身上只穿着修道服底下的衬衣,外头罩着一件披风。所谓的衬衣其实就跟连身型的内衣没什么两样,将少女的娇美身材曲线展露无遗。而且少女的全身上下还缠绕着黑色皮条及铁片,看起来似乎还能当作拘束衣。

    脖子上套着极粗的项圈,项圈上连着一根缰绳。腰间的皮带上插满了铁钳子、铁鎚、l形钉拔及锯子等道具。

    这些道具绝非木匠工具。都是专门用来扯断人肉、削割人骨及切断人体的魔女审判专用拷问道具。仔细一看,这些道具都经过细微改造,与一般木匠工具略有不同。

    身上挂满拷问道具的少女,脸上毫无表情。只是,默默的注视着杨曦等人。偶尔将视线望向进入房子的上条当麻,更多的时候则是集中在御坂美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