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租个女友带回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租个女友带回家第三章(1-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租个女友带回家第三章(1)——

    连续3个夜晚,孙光明蹲在网上,用“欲租女友男”的网名寻觅对象。没想到,前来灌水的网友和应租的女生还真不少。

    这天孙光明打开网页,网友的跟帖呈现在他的眼前——

    “晕,你到广告公司打广告更快!”——拉拉

    “呵呵,这年头真是啥怪事都有。看来为了潮流一下,俺也得租个男友回家了。”——有眼泪的鱼

    “有没有女孩子要租男友的呀,我自告奋勇尝试这个新的职业。本人也不想要价太高,只要有三餐,来回车票,并且能同床共枕就行了。”——爱娶雅牡苏六娘

    “呵……我在帮偶的一位哥们也租女友咧……帮不了你什么忙。只是精神上支持你……加油……”——coco

    “呵呵,原来男女朋友是可以出租的?好啊好啊,我妈妈过几天要来东莞视察!为了应付她老人家,我也准备租一个!”——我是美记

    “这个事情我基本上做过,结果是得不偿失!”——红豆

    人也能“租”?现在的孩子们真是什么都想得出来,但我们也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严重。父母只是替子女瞎着急,没想到会给子女造成这么大的压力。其实说回来,孩子这么做,可能也是想安慰一下父母,他们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当然了,既然人都租了,还是得看孩子租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本身就是朋友或同事,也未尝不可,说不定我们从中撮合一下还真成了呢!那不是挺好的吗?最怕的是孩子乱交友,毁了全家人的希望。大家应该多多呼吁一下,以免一些年轻人上当受骗。——退休干部

    我也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帖子,觉得挺有意思的,如果是真的话,可以赚一钱不说,也算是一趟免费旅游!只是我有担心安全问题,一个女孩子到那么远,万一发生什么事情,不是孤立无援吗?如果你愿意再带上一个朋友,那我就想去了!——生鱼片

    我觉得这挺荒唐的,这种欺骗父母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因为就算是善意的欺骗,最终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表演”期间一不小心就会穿帮,而且你可以瞒一次两次,但始终不能一直瞒下去啊,到时候父母要找她,不见了,那你不是更麻烦,——陈小姐

    “钱多烧的!疯病闹的!民不知耻,何以报国?”——李将军

    “如果我是女的,我愿意,一可以免费旅游,二还可以赚到钱;如果我是男的,那我会想想,今年就这样糊弄过去了,那明年呢,后年呢,家里人会怎么样想?亲戚朋友会怎么看?”——痞子二

    “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特别又是年底,还是小心为好。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要租女友?更值得大家关注的是现在的社会真是太复杂了,只要为了赚钱什么事都想得出来!”——海南猛男

    “真好玩!我朋友也想租给别人做女友,可以出去旅游,交朋友。你可以联系我……不过她怕冷,不愿意冬天去很冷的地方!”——牡丹

    “用金钱租赁一个女友回家跟召妓有什么区别?”——愤世七刀

    “反正我过年不回老家,我帮你吧,因为我喜欢老人家,也喜欢乡下过年的气氛!”——唐朝妃子

    …………

    孙光明数了数,回帖中有3名女子回应并留下联系方式,他加入这3个女孩子的QQ,准备作进一步的考核。

    与此同时,孙光明的手机都快被打爆了,打电话给他的有男也有女,有个男的打电话给他,说:“嘿,哥们儿,你还挺前卫的,居然想到租女友,不会是挖个坑等人家往里跳吧?”

    还有一人问他:“我老婆在家闲得没事,就当找个副业,不知行不行?”

    还有一女人娇滴滴地说:“我是性感的女孩,我可以陪你睡觉,你可以多给租金吗?”

    …………

    接多了这样的“骚扰”电话,孙光明脑袋都大了,每天手机只能定时开关机,他心里暗暗后悔,真不该把手机号码发到网上去。

    接到第一个应征电话的时候,孙光明正在洗手间。

    “喂,你好!”

    “喂,你好,你是‘欲租女友男’吗?”一个女声在孙光明耳边响起。

    “对,我是!”

    “我想应征!”对方开门见山地说。

    “说说你的条件吧!”孙光明问。

    “我叫孙丽丽,今年20岁,是某护士学院的学生,年轻肤白,温柔善良,一定能够担当重任的!”对方笑着说。

    “哦,我在帖子上说得很清楚,是要把你带回老家冒充女友的!”孙光明强调。

    “我知道!”对方嗲声嗲气地说,“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那好吧,咱们最好找个机会见面!”

    “好的!”对方声音忽然低了一个分贝。

    俩人约定下午6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门前碰头。

    下班之后,孙光明收拾好办公桌,走出办公室,丁建文在他身后喊:“嘿,哥们儿,一起去喝两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4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