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帝图神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零三章 火神之死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无尽的光芒瞬间点亮了这片世界,神光明此刻就像是真正的太阳一般,神辉在他身体表面熊熊燃烧着。更多小说 ltxs520.com

    血魂神面无表情地看向神光明,随后转过头又是一拳轰向了火神。

    对于他来说,皇日月让他来杀火神,并且将火神的万年神力熔铸己身,这样才能够早就一个真正的神灵!所以神光明在它眼中还算不了什么。

    然而神光明却不是这么想,他只知道面前这个看似神灵的家伙在屠杀自己的先祖!这令本来内心就骄傲的他如何能够接受?

    即便是内心臣服于皇族也不代表神光明已经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意识,他心中依然有火,依然愿意为神族努力!

    “我靠你大爷的!”

    这几个月因背叛神族而内心痛苦的神光明此刻已经完全失去了一个神灵该有的风度,狂暴的力量轰然朝血魂神而去,如同一颗天降的陨石!

    若是被那些虔诚的信徒看到此刻的神光明只怕连眼珠都会掉出来吧!

    血魂神面不改色,体表的血肉开始蠕动起来,依旧是一拳挥出!一张张神遗族族人的面容浮现出来,带着无尽的怨念,随后恐怖的力量再次朝神光明爆发而去。

    “信仰之体!”神光明全身陡然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样子,一颗神格在他体内缓缓转动着,瞬间释放出了万千道光芒来。

    血魂神乃是由神遗族族人血肉所聚而成,又有生灵的无限怨念和恐惧,爆发出来的力量端的是连法则都无法控制了!

    “轰!”神光明整个人直接抛飞了出去。大量金色的血液洒落下来,这一拳连信仰之体都无法挡住!

    然而血魂神也是痛苦地咆哮了一声。那耀眼的光芒如同一根根利箭狠狠刺入了他的身躯内,血浆肉末顿时崩碎开来。

    神光明面色狰狞。再次咆哮一声后疯狂地朝血魂神冲去,几声咔咔声从信仰之体上面传出来,那是神力催使到极致的表现!

    血魂神面部的血肉迅速蠕动起来,它终于也开始愤怒了,远古诸神残魂的力量轰然爆发!

    这力量之强,只怕是连神光明也绝对挡不住的!

    然而就在这个时侯,一股本源的气息骤然降临,虽然只是一丝,但是却瞬间改变了一切!

    那是火神的一丝火之本源!法则化道为本源。他竟然再次睁眼了!

    “我知道你还是神族的……”火神身上的蓝色火焰早已消失,此刻伴随着火之本源出现的是一缕紫色的火焰,这一刻火神似是突破了一般。

    神光明面色有点难看,他看到那缕紫色火焰时就知道一切都迟了!

    那是火神凝聚自己领悟的火之法则而强行形成的火之本源!同时也就意味着他将自己的生命也凝聚了进去!

    “我不相信会有神灵背叛本族……因为我们的血脉天生蕴含着高傲!”火神喃喃说着,似是远古的一些记忆令他想到了什么。

    那是神族在天狱中纵横的场面,他们虽然征战杀戮无数,但是族内却是空前的团结,最起码都是为本族在奋斗!

    “所以我想……你有资格继承我的神位!”

    这是火神的最后一句话,他微笑着看向神光明。似是要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张了张嘴而已。那点紫色的火焰在他身躯上闪烁了一下,随后消失了。

    血魂神身躯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 他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胸口。那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洞口,望过去后面正是神光明异样的神色。

    那点紫色的火焰早已融入神光明额头内不见,神光明的面色开始微微有些愕然。虽然便缓缓阴沉了下来。

    火神虽然是没有神格的,但是他却拥有神位!这个神位虽然对实力没有什么帮助。但是却是一种象征!而且这个象征正是神光明无比需要的!

    没错,这就是成为神王的象征!

    神光明看着逐渐失去气息的火神气息。心中沉甸甸的,这可是先祖对他的肯定啊!

    要知道对于背叛此事,神光明心中最是清楚,火神作为远古诸神也早就看出了此事,然而最终火神还是将神位交给了自己!

    只因为火神看出来,神光明内心还是拥有着作为神族的高傲的!这便足够了!

    火神的身躯逐渐响动起来,上面的皮肤咔咔裂开来,生命气息消失的他最后真的变作了一座雕像。

    神光明朝着火神的雕像躬身一拜,随后猛的看向了一边,血魂神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眼神中透露出前所未有的冷光来。

    “光明见过……主人!”神光明从那眼神中看到了什么,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说道。

    “真是没有想到啊……原本为血魂神准备的远古诸神竟然最终被你得到了神位!”皇日月的声音缓缓传出来,“你如何说!”

    皇日月的声音很是平静,神光明将头碰触在地上,眼中却是流露出一丝丝怨恨来。

    “光明……不知晓此事,希望主人放我一次!”神光明缓缓说道,“光明必会将功赎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