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邻家妹子爱上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五十三章 南门新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观音庙话事人,虽然还不是堂主,可相对于我目前的红棍,绝对有着质的区别,当上话事人也就意味着,以后观音庙的所有南门人员都得听我的号令,除重大事情需要尧哥那儿点头外,所有事务都由我自行做主。龙腾小说网 ltxsba.com  w?w?w?.?b?i?q?u?g?e

    对我而言,这个位置最大的好处,莫过于更加有利交通公司的展,毕竟以前我虽然可以做主一些事情,但始终要受林哥的掣肘。

    在当晚,还有一件事情生,林哥手下的另外一号得力马仔刘洋收到风声,知道林哥出事,连夜带人去投奔西城陈木生。

    此外,尧哥在将陈凌弄醒后,逼出林哥的藏货地点,一次性竟然搜出过千万的货物,数量之多简直让人震惊。

    这次的事件八爷也知道了,八爷当场雷霆大怒,打电话给尧哥,下达批示,这次的事情性质恶劣,必须从严处理,以儆效尤。

    因我揭穿林哥的真面目,再次为南门立下大功,尧哥借此提名,新的观音庙话事人由我担任。

    第二天晚上八点,我带着时钊、李显达、小虎、大头、二熊等手下得力的人,以及全部小弟,前往战堂堂口,准备参加这次的堂口会议。

    因为林哥的事情性质极其恶劣,影响很大,所以尧哥要求所有战堂的人全部到场,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缺席,要在所有人面前,批判林哥的罪行,以及对陈凌等帮凶审判。

    到达堂口外面,现场已经是人山人海,沸沸扬扬的场面。

    我才一下车,就有不少人向我打招呼:“坤哥……”

    昨天的事情早已在一夜之间传播开来,所以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被冤枉的,回到南门自然不在话下,同时有可能被任命为新的观音庙话事人,就连南门最高荣誉,双花大红棍都有可能获得,成为南门新贵。

    如果我真能当上观音庙话事人,将会创造南门有史以来,从加入社团,到当上话事人的最快度的记录。

    但这样的度也没有人感到不妥当,其一,我在之前向八爷提议,降低利率,促使社团正规化经营的方案已经初见成效,其二,我爬到现在的这个位置,可不是只是单纯靠社团大哥们的赏识,完全是我一点一点的拼出来的。

    以红棍,还不是话事人的身份,屡次挫败如日中天的陈木生,试问除了我又有谁能办到?

    再到揭穿林哥身份,化解战堂的一个巨大的隐藏危机,更是功勋显著。

    这一晚之间,我也成为无数小混混谈论的对象,甚至很多刚出来混的小混混将我奉为偶像,以我为人生目标,有人说,莫欺少年穷,老子现在虽然混得不咋地,可谁能保证我不会向坤哥那样一飞冲天?

    也有人说,坤哥以前还被几个学生打得满地跑呢,看看坤哥现在混得怎么样?南门后起第一人,连陈木生都拿他没办法,谁敢不服?

    西城的人则大多鄙视我,莫小坤也不过那样,还被老子打过,上次他被围,老子还踹了他一脚呢。

    能碰我一下,也成为了他们炫耀的资本。

    陈木生当晚放话,谁能干死光头坤,赏金百万!

    第二天听到陈木生的巨额悬赏,我当场就笑了,摸着自己的光头,对李显达等人开玩笑的说:“还真没现,我的这个光头,竟然比黄金的还值钱啊。”

    李显达等人都是大笑。

    我出名了,虽然还没有正式当上观音庙话事人,可是却已经拥有匹敌陈木生的江湖地位,以及名望,几乎可以与堂主级别的大哥并立。

    这时,现场的小弟们都很仰慕我,纷纷向我打招呼,因为人数太多,我也不可能一一回复,便只微笑点头,带着人往堂口里面走。

    前面本来拥堵不堪,可所有人看到我走近,无不自觉让出道路,让我进去。

    走到门口,遇到叶辉往外走来,便笑着打招呼:“辉哥。”

    叶辉看到我,满脸的笑容,说:“小坤,我还打算出来看你到了没有呢。”

    我笑道:“来得有点晚,没让大家久等吧。”

    叶辉笑道:“我们倒没什么,就是让八爷们等不好。”

    我诧异道:“八爷今天也来了吗?”

    叶辉说:“嗯,八爷要来这儿,亲自监督家法的执行情况,说是这次情节太严重了,要不严惩,以后南门的帮规谁还会遵守?”

    我点头,说道:“赏罚分明确实是一个社团的立足之本。”

    “咱们快进去吧,别让八爷久等。”

    叶辉随即说。

    我当即跟着叶辉快步往里面走去。

    南门是一个非常重视传统的社团,所以堂口比较偏古风,如果不是看到里面的电器,可能还会以为穿梭时空到了古代,在香堂外面的院子里立着一个鼎,据说这鼎已有百年历史,重达一千多斤,算得上是古董了。

    李显达看到鼎,低声笑道:“要是哪天将这个鼎偷去卖,一定能卖不少钱。”

    小虎笑道:“你真要敢这么做,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