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乱世禅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70章 非走不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快,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他拦下来!”曼雅说了一句,便匆匆跑开了。龙腾小说网 ltxsba.com

    吐贺真愣了一下,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兰渤早就想走了,曼雅似乎也看出了他的小心思,一直盯的很紧。碍于身体尚未恢复,又对贝加尔湖比较感兴趣,兰渤就一直留在这里。

    如今,是时候离开了,兰渤完全可以施展无影步一走了之,根本没人可以追上自己。

    可不辞而别不是兰渤的风格,他也讨厌那些拍拍屁股就走的人。于是,便略施小计,让曼雅和吐贺真杀害自己。

    以涅槃经的强防御,兰渤自信不会被他们伤害到,尤其是在自己主动让他们动手的情况下。只要他们动了手,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了。

    可惜的是,曼雅一直不上套。一直到刚才,年轻的吐贺真终于动了手。

    此刻,兰渤正坐在贝加尔湖畔望着湖面,这是他临走之前唯一没有释怀的,至今还没搞清楚贝加尔湖的秘密。

    “躲得够隐蔽呀!”吐贺真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兰渤的身后。

    兰渤站起身来,笑了一下,“开玩笑,我有必要躲吗?我只不过听你们在那吵的烦心,想找个僻静一点的地方而已!”

    “我看你是要逃跑吧?”

    “逃?我为什么要逃?”兰渤说着,突然又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吧,你也可以理解成我要离开,但不是逃,这是两个概念!”

    “你杀死我父汗,这仇我还没报,你就想走?哼!”吐贺真怒道。

    “我给你机会了,是你自己无能,杀不死我,难道我还有义务留下来,让你一点一点砍死我吗?如果你一天杀不死,我就让你砍一天,如果十年杀不死,我还要给你砍上十年?”

    “这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吧?我给你当活靶子,哈哈,太荒谬了!”兰渤笑道:“对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跟你接触这么久,对你的习惯和套路我还是了解的。”吐贺真说着,拔出宝剑,“既然你这么说了,我现在就跟你一决生死,你要想离开,就把我杀死!”

    “这又是何必呢?”兰渤说:“你的命自然有人会来取,或许是你那个叔叔,但绝不是我,我对你的人头也没兴趣!”

    “少废话,今天,我们两个只有一个人可以活着离开!”吐贺真说:“动手吧!”

    “好吧,看在你这么固执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个机会,”兰渤说着,把手背在身后,闭上眼睛,“来吧,我不还手,再给你当一次活靶子,如果你还是杀不死我,那就对不起了,我将很快消失!等我走了,可不许想我哦!”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要后悔!”吐贺真把剑鞘甩在地上,冲兰渤再次砍了过来……

    良久,吐贺真把剑插在地上,扶着剑柄大口喘着粗气。

    “怎么,砍不动了?”兰渤笑着问道。

    吐贺真没有说话,在心里纳闷道:“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怪物,为什么砍了那么久,就是伤不了他?难道真的是我太差劲?”

    “怎么,伟大的可汗,还要继续吗?”兰渤问道,依然闭着眼睛。

    “呀!”吐贺真攒了吃奶的力气,变换着进攻套路,然而正常人的脆弱部位,在兰渤这里都不管用。

    “这还是人的身体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刀枪不入!”兰渤的身体,彻底颠覆了吐贺真对人体的认知。

    但是,吐贺真不甘心,他继续以各种方法击打着兰渤,直到最后扶剑跪倒在地!

    “一点都不疼,跟挠痒痒一样,小子,你今天没吃饭吧!”兰渤睁开眼睛,笑了笑,“好了,我看还是给你省点力气吧!你呢,快回去找个厉害的师傅再练个十年,啊?”

    “我们中原有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兰渤蹲下身子,“你放心,我等着你,别说十年,就算二十年,只要到时你觉得有能力杀死我,我随时恭候!”

    “可是现在呢,”兰渤又站起身子,“现在哥哥我要走了,你也不用送了,回去好好练练!”

    兰渤转过头,背对吐贺真挥了挥手,“轻轻的,哥走了,正如哥轻轻的来,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保重!”

    “难道你真的对姑姑没有一点感觉吗?”吐贺真突然问道。

    兰渤停下脚步,愣了一会,沉声说了一句“保护好你姑姑”,便要施展无影步离开。

    没办法,单亲家庭长大的兰渤,对感情看的很重。如果没有花明,或许兰渤对曼雅真的会动情。她洒脱直爽、敢爱敢恨,人又长得漂亮,确实是一个好姑娘。

    可惜,他们却分别身处敌对的两个国家,还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而且自己只能选择一个,那自然还是花明了!

    金庸的武侠世界有不少功夫高强的大侠,其中有一个比较让兰渤反感,他就是张无忌。面对三个美女,张无忌不知道如何抉择。

    相较而言,兰渤就没有这种苦恼,他的心里只喜欢花明。而分开这么久了,兰渤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2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