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六朝清羽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章 宫诡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如织,小哥在船头跳水的壮举,围观的何止百艘!这两日半个建康城都传遍了,说小侯爷已经风流绝世,如今又出了个程公子,风流起来可是毫不逊色。」

    「什么风流,是荒唐吧?」

    程宗扬又打了喷嚏,揉着鼻子道∶「萧遥逸那家伙,酒量太猛了!还说别人是酒囊饭袋,我看他就是头一个酒桶!云老哥,我这伤风一时半会儿只怕好不了,咱们约定的事只能延期了。」

    林清浦微微欠身∶「让小道来试试如何?」

    程宗扬讶道∶「你还会治病?」

    林清浦一笑,说道∶「冒犯了。」

    然后一掌按在程宗扬额头。

    掌心缕缕真气透入颅骨,带来一股清凉的寒意。程宗扬头痛立减,等他真气运行一周天,堵塞的鼻孔随即恢复通畅,不多时便神清目明,感冒的症状消失无踪。

    「哈,林兄这一手比吃药可快多了。」

    程宗扬满意地揉了揉鼻翼。

    林清浦却脸现忧色,低声道∶「程兄,你的伤势……」

    「你看出来了?」

    林清浦了头。

    「也没有什么要紧的。」

    程宗扬不在意地说道∶「现在已经好了大半,再睡一觉就好,不过白练几个月就是了。」

    林清浦沉默半晌,长叹道∶「公子这分胸怀果然非常人可比。清浦暗自揣度,公子至少损了半年的修为。人生数十载,不过百余个半年。程兄如此洒脱,令在下汗颜。」

    程宗扬打了个哈哈。

    半年?半年前自己还在公司当小职员呢……自己的修为多半都是捡来的,损了便损了,就当少捡几块钱,说不定明天又能捡票大的。

    云苍峰关切地说道∶「小哥不若休养几日。」

    程宗扬扩了扩胸,抖擞精神笑道∶「清浦妙手回春,还休养什么?我们就依约,今晚去瞧瞧宫里的景致!」

    云苍峰知道程宗扬去了清远,但他没提做什么事,也不多问。三人当即乘上一辆不带徽记的马车,赶往宫城。

    为了便于使用灵飞镜,林清浦在紧邻宫城的位置买了处不起眼的民宅。宅院的陈设一切未动,只有上的阁楼收拾得干干净净;室内除了一张蒲团,别无他物。

    林清浦珍重无比地打开玉匣,取出那面灵飞镜递给程宗扬∶「时间甚长,公子不必着急,我和云先生在外面等候。」

    程宗扬握住那只遥控器,随即感到一阵灵力波动。

    他先按了几下,找到目前的位置,然后慢慢向前移动。镜中画面由远及近,现出一道城墙。其实一般的宫城都不怎么坚固,真要被人打到皇宫,那也不用再打了,把皇宫修成碉堡也没用。但这座台城是个例外,它修建之初,就是作为建康城的核心,利用坚城消耗敌军的力量而设计的。

    城墙是用尺许长的青砖叠成,高度超过七丈,上面城堞森然林立。程宗扬小心调整灵飞镜,画面从城下升起,映出一座巍峨的城门。门上的匾额刻着宣阳门三字,再往上是一对木雕的龙虎,气势峥嵘,俯视着门下三条大道。这便是城中最宽阔的御道,向南直通朱雀门,两旁槐柳成行。

    画面越过城头,能看到钟甲整齐的禁军正在城上巡逻,戒备森严。程宗扬不理会两旁的景物,沿着御道一路向北。前面又是一道城墙。

    这便是内城了。程宗扬记得云苍峰说过,内城西为太初宫,东为昭明宫,里面有神龙、金乌两处正殿。晋帝处置朝政、召见群臣,都在这两处正殿进行。但近年来晋帝既不处置朝政,也极少召见大臣,宫门一闭,这内宫便是内外断绝的城中之城了。

    程宗扬暗自奇怪,这灵飞镜好端端的,林清浦怎么会看到鬼呢?他左右看了一下,然后越过内宫的城门,远远看到宫中一座大殿灯火通明,隐约还能听到镜中传来的笑语。

    程宗扬推近灵飞镜,忽然看到镜面边缘,一处假山似乎有东西微微一动。他连忙转过画面,只见一个披着斗篷的身影从假山下钻出,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垂首弓腰,一扭一扭地朝大殿走去。

    程宗扬暗暗称奇。这是什么鬼?他刚推动遥控器,假山下又钻出一个身影,那人身形粗壮,穿的衣物与江上打杂的苦力相似,布料粗劣。

    程宗扬好奇地往那人脸上看去,只见那人生着络腮胡子,衣服半湿,倒像是一个打渔的舟手,不知道怎么回事迷了路,莫名其妙闯入皇宫内院。

    依照帝王家法,内宫除了皇帝本人,不允许任何男子居住。宫中后妃以外便是太监、宫女,连太子也是年满六岁就别立太子东宫,不在内宫停留。这汉子深更半夜在内宫出现,如果被人发觉,就是族诛的大罪。

    程宗扬正在纳罕,那人似乎察觉到什么一样,突然抬起眼,阴狠的目光彷佛一条恶狼,穿过灵飞镜,射入自己心底。

    镜中刹那间腾起黑雾,画面消隐。程宗扬心头狂跳,捧着灵飞镜大汗淋漓。

    这一刻程宗扬才知道林清浦为什么不敢轻易施展法术。影月宗的心月之法一旦施展,灵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4页)
网站无法打开请发送任意内容至邮箱 ltxsba@g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